[山西法制报]一腔赤诚护企情——大同矿区检察院服务企业侧记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大同矿区是一个特殊的行政区域,其主要企业是赫赫有名的同煤集团。在矿区,同煤集团的职工及其家属就达50万人,占矿区人口的95%。大同矿区检察院管辖的便是这一特殊区域,如何在履行好检察职能的情况下,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成为摆在矿区检察院面前的首要问题。 深入基层问计于企 袁纯清书记“7·29”讲话,提出山西要“转型发展、跨越发展”。随后,省检察院便出台了为企业服务的意见,为山西的华丽转身提供检察支持。矿区检察院积极落实省检察院“三个发展”的意见,组成了6个工作组,深入到同煤集团塔山煤矿、宏泰公司、宏远公司、精煤公司、同忻煤矿、物资采购公司等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与企业领导、职工、社区群众座谈,问计于企、问计于民,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梳理分析出各类意见、建议20余条。
2010年10月,矿区检察院在“三深入”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酝酿,制定出台了《矿区检察院关于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从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经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建立长效服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意见。尤其是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坚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严格区分“六个界限”,严格遵守“六个严禁”,做到“六个不轻易”,从而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水平。“过去一看到检察院的人来,就会人心惶惶。现在看到检察院来人,大家眉开眼笑。”同煤集团一位中层领导用这一对比,来说明矿区检察院真诚服务企业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直通车”开进同煤
由一块块宣传展板组成的廉洁从业警示教育“直通车”,曾一次次开进了同煤集团下属的各个企业,这列“载”有历年来全国腐败分子的“警钟号”列车,已成为矿区检察院向企业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的一条途径。
此外,矿区检察院通过办案发现问题,并及时向企业发出强化监管的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做到办理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治理一方环境。同煤集团雁崖矿安监站副站长辛某,办事员黄某、郭某等3人,为了中饱私囊,截留井下一线工伤、工残员工30余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辛某等3人的行为被举报后,矿区检察院依法对3人进行了诉讼,最终3人因贪污罪被判处3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结案后,矿区检察院对个案进行了剖析,及时向雁崖矿发出预防建议,帮助企业找出疏漏。雁崖矿收到建议后十分重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过后,矿区检察院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发现漏洞已被堵塞。
矿区检察院在进行一般预防的基础上,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严加防范。同煤集团在投资塔山工业园区时,矿区检察院敏锐抓住这一契机,对该工业园区建设的两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确定重点环节预防规划,全程跟踪监督,把监督重点放在关键部位和重点人员上,确保重点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推动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和廉政建设,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杜绝了“工程上马、人员下马”情况的发生。“矿区检察院这种由秋后算账到春季算账的办法,确实起到了治病救人的作用。”同煤集团的一位中层领导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预防职务犯罪做法予以肯定。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102/t20110225_5022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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