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小院”焕发新活力——榆社检察院机构改革侧记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而这分分合合都是从实际出发,为顺应形势需要而不断发展变化的。榆社检察院作为一个仅有28名干警的基层检察院,就是从自身实际出发,因时而动,就势而发,通过整合内设机构,由过去的10个内设科室“瘦身”为现在的6个科室,将资源优化重组,让这个基层“小院”焕发出新的活力。
种别人田荒自己地
“小王,明天要去看守所见犯罪嫌疑人,到时你跟我一起去吧。”在榆社县检察院机构改革之前,这种办案就到别的科室借人是常有的事。
在2010年5月前,榆社县检察院是一个全院有28名检察干警,检察官只有18名的小基层检察院。这其中,院领导就有8人,一线办案检察官就只剩下10人,而院里的内设机构就有10个科室,有的科室甚至只有一个人。这些一人科室要出去办案,就得去别的科室借人,这样才能符合至少两人办案的规定。于是,被借的人开玩笑说:“这样借来借去,是种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该院检察长张星群对这种现象有更深切的体会,他借这个玩笑总结当时的情况:“其实这样借来借去,是既种不好别人的田,也荒了自己的地。”
当有限的办案力量与过多的机构数量发生矛盾时,其结果是,人员的分散,使重点工作不能落实到位,中心工作不能全力以赴;检察职能与服务基层不能适应,乡镇、农村法律监督薄弱;干警职级待遇偏低,挫伤了积极性。矛盾出现了,如何通过解决矛盾来克服工作中的这些弊端,成为摆在榆社县检察院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2009年10月,榆社检察院成为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的联系点。王建明检察长深入该院调研时,向该院提出了破解难题的思路:“加强机构建设,合理利用资源,有效整合科室,建立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在这一思路指导下,榆社检察院从2009年11月开始,经过半年多的时间,终于完成了自己的“瘦身计划”。侦查监督科与监所科合并为侦查监所科,反贪、反渎、法警合并为职务犯罪侦查局,民行科、控申科合并为民行申诉科,保留了原来的政治部、办公室与公诉科,由过去的10个科室“瘦身”为现在的6个科室。
专心种地硕果颇丰
机构改革后,榆社检察院的借人现象得到了彻底解决。定编定岗后,干警们找到了自己在各自科室中的位置,找到了努力的方向,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着业绩的最大化。晋中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郭怀润对榆社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经过改革后,2010年榆社县院的工作进步大,亮点多,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在自己的岗位上埋头苦干的检察干警们终于收获到丰硕的果实。尤其是整合后的职务犯罪侦查局业绩突出,刷新了近4年来的办案纪录。2007、2008、2009年,反渎局基本能完成办案目标,而反贪局2007年完成2件,2008年、2009每年只有1件1人。2010年,侦查局共立案7件8人,其中包含贪贿案件5件6人,即榆次地税局稽查股股长唐伟荣涉嫌受贿罪1件1人,华能榆社发电有限公司燃料部主任刘伟涉嫌受贿罪1件1人,华能榆社发电有限公司煤山管理处采样员张广宇、杨艳峰涉嫌受贿罪1件2人,华能榆社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职工李丰信涉嫌受贿罪1件1人,榆社汽车站站长王秀峰涉嫌受贿罪1件1人,反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即榆社县卫生监督所食品监督科科长乔效林涉嫌玩忽职守罪1件1人,榆社县公安局西马派出所所长涉嫌玩忽职守罪1件1人。1件1人做不起诉处理外,其余已全部提起公诉,被榆社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而其他科室也不甘落后。整改后的侦查监督检察科,对公安机关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促进了公安机关规范执法。2010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34件4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5件36人,不批准逮捕9件10人。公诉科在改革浪潮推动下,全面创新公诉职能运行新机制,建立健全诉讼监督机制,加大对公安、法院的监督力度,成立未成年人和妇女保护两个维权组,将弱势群体保护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因工作业绩突出被共青团晋中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县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改革后的民事行政申诉检察科,创新了“外部化解矛盾机制”,与榆社县信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联合接访制度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全县上下联动、检信对接的大调解格局。2010年共联合接访25次,化解各类涉法涉诉信访23件。
“检察院是咱贴心人”
改革后的榆社检察院,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他们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社会服务,延伸监督触角,实现检力下沉,通过“一室三站两员”一站式联动工作模式的运行,构建起强大的信息网络,使有价值的信息得到及时反映。“这‘一室三站两员’,就是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为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化解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张星群检察长如是说。
2010年8月15日,榆社县河峪乡岩良村村民刘某因偷鱼溺水死亡,其家属及部分村民,不明真相,将尸体抬到云竹水库管理处停放,并有其他过激言行,同时准备集体到省、市上访。榆社检察院乡村信息员马上将情况上报,获悉后的检察人员在第一时间介入事故调查,分清责任讲法析理,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村民们满意而归,这起一触即发的集体上访案被化解在萌芽状态。
检察室工作人员服务地方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涉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同时,走村入户宣讲法律,积极在乡村开展“帮扶共建”,服从服务于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发挥“千里眼”、“顺风耳”的功能,服务于全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真正地做到了基层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使检察工作真正贴到了基层,贴到了人民群众的身边,人民群众对检察院的满意度大幅提升。老百姓高兴地说:“现在反映问题方便了,检察院的人上门为咱服务了,检察院就是咱的贴心人啊!”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102/t20110225_5023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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