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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制报]反腐路上谱新篇——临汾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侧记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曾有私企老板当面向临汾市检察院检察长闫喜春诉苦,临汾市的投资环境太差了,办企业简直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所以很多人宁愿携带大笔资金远走他乡,也不愿在家门口经商。“希望检察院能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为我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面对严峻的形势,2010年以来,临汾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办案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屡有新意,成为去年该市检察工作的一大亮点。为此,临汾市市委书记谢海对临汾市检察院的反腐工作作出批示:“市检察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推动了全市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此要给予充分肯定。”

办案实现新突破

2010年4月7日,临汾市检察院反贪局在同一天立案侦查了临汾市林业局原局长潘张虎(正县级)涉嫌贪污、受贿和临汾市尧都区建设局原局长马金庄(副县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起要案,好似投下了两颗重磅炸弹,在临汾引起了强烈反响和震动。

此外,在这一年里,还有尧都区招标办原负责人卫林杰受贿案、尧都区屯里国土资源所原所长王春生受贿案、浮山县城建局原局长陕绍宁受贿案以及曲沃县城建局原总工程师白永安挪用公款案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2010年,临汾市检察机关的反贪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年共立查腐败案131件149人,在全省位居第二。临汾市检察院检察长闫喜春告诉记者:“去年我们的反腐工作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是在办案上实现了五大新突破。”这五大新突破具体表现为:在查处要案上有了新突破,全年立查要案9件9人,是上一年度的9倍。而这9人中,有一半是现任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担任实职的领导干部;在查办贿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共立查贿赂案件42件46人,是上一年查办人数的7倍;在专项工作上有了新突破,分别在煤焦、民生、涉农、司法、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行动,而且取得了明显效果;在查办担任实职的领导干部上有了新突破,全年共立查担任领导干部25人;在清理积案上有新突破,对2005年至2009年没有处理的涉及73人的积案全部进行了集中清理,除6人在逃外,其余都有了处理结果。

在反渎工作中,临汾检察机关不再靠事故来查案,而是自行发现、自己深挖,全年共立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52件60人。在查办中涉及到国土资源、退耕还林、环境保护、房产登记、城建规划、农村医保、林业稽查、工商管理、税款征收、质量技术监督、法院执行、路政管理、乡镇财政、教育系统等18个新领域。

“检医联动”搞创新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临汾检察机关在规范执法、防范安全上有所创新,他们与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合作,创立了“检医联动”机制。

办案前,办案人员会与“办案医疗保障组”联络,确定案件责任医师,制定相应的医疗保障预案,做好医疗保障准备工作。在讯问前,由案件责任医师对被讯问对象进行常规体检,填写《被讯问人健康状况调查表》,为被讯问人建立身体健康状况档案。讯问中,如讯问对象突发疾病,由案件责任医师立即与医院办案医疗保障组联系,办案人员陪同到医院进行抢救。讯问结束后,对当事人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除配合办案外,医院还对检察干警开展紧急医疗救助培训,讲授急救知识和救助方法,提高干警在遇到突发情况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该机制的运行,在保障职务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检察干警的安全。

除此之外,他们在自行发现贿赂案件线索上也有创新:盯住热点找重点,抓住重点定焦点,从可能存在贿赂案件线索的热点部门和领域入手,筛选重点环节和人员,结合已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最终锁定存在贿赂行为的焦点人员。

2010年3月,临汾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确定为反贪办案的重点,瞄准临汾市区东城开发、河西廉租房建设、城市道路绿化及临吉高速、临午公路拓宽等重点工程项目,秘密调查了解,搜集具体信息,对各类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尧都区建设局原局长马金庄和招标办原负责人卫林杰等一批重点涉案人员,就是通过这一方式被梳理出来,并且很快获取了他们涉嫌受贿犯罪的准确线索。目前,马金庄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而卫林杰也得到了应有的制裁,获有期徒刑10年。

预防教育有新意

当临汾市一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去一个单位举行讲座时,检察长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对这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令人意外的是,讲座刚结束,台下就有一个人主动找到这位检察长,自首自己在工作中的贪污受贿行为。能有这样意外的收获,是临汾检察机关创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成果之一。他们在预防工作中的其中一个创新,就是由临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为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授课,占到了全部预防教育的30%以上,增强了教育效果。

为了摆脱单一的说教,临汾市检察院变单一预防教育课向教育系列化迈进,预防教育内容由上课、研讨、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结合工作岗位制定预防措施、教育总结组成。通过这种方式,全年共对银行、地税、电力、公安、法院、纪委、国税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教育17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人。

正人先正己。在对其他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临汾检察机关率先开展预防教育。2010年6月,临汾市检察院专门召集该院中层以上正职、基层检察院党组成员和反贪、反渎部门领导160余人,召开了预防教育大会。

此外,他们还注重开辟新领域,在新的重点部门和行业开展预防教育。2010年以来,检察机关在临汾市中级法院、临汾市公安局、临汾市煤炭局、安监局、银监局、北城公安分局、安泽法院及吉县组织部等以前没有开展过预防教育活动的多部门、多机关举行了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力。

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就连一些民营企业家也积极邀请检察机关前往自己的企业进行警示教育。蒲县北峪矿矿长马长江就向检察官发出了邀请:“身处民营企业,我感觉有时民企比国企的腐败更甚,希望检察机关能将预防的触角延伸到民营企业,也给民营企业敲敲警钟。”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102/t20110225_5023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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