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晨报]榆社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进行整合办案实现突破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编者按]去年12月27日至31日,省检察院组织三晋检察采访团先后深入到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大同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榆社县人民检察院、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深入的采访,详见7-10版系列报道。
“榆社县检察院是一个典型的‘袖珍’检察院——人少、机构多、一人科室多,导致执法办案都拉不开栓。”检察长张群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5月,该院完成了内设机构整合试点工作,将原有的10个内设机构整合成6个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比上一年翻了两番,是前3年办案数的总和。
据了解,“小院”整合后运行仅几个月,就让该院实现了办案数、大案数、办案质量“三突破”。为此,去年10月25日,省检察院专门在榆社县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榆社“小院机构整合”模式。
“一人科室”影响检察职能发挥
实有干警28人,检察官18人,除院领导外,一线办案的检察官只有10人,但是却有10个内设机构,造成“一人科室”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检察职能的发挥。
2004年年底,榆社县检察院接到举报,某县审计局副局长程某在榆社一家金融机构交流审计时,明明发现该机构人员通过假存单 “体外循环”涉嫌犯罪,但却和局长杨某一起悄悄将事情压了下来。
当时榆社县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只有科长一人。即便是进行一次取证,都需要至少有两名检察员才能办案。在多方协调下,渎职侵权检察科从其他科室借来6人,对杨某、程某立案调查,终使其获得有罪判决。但人员紧缺依旧是困扰该院的难题。
干警职级待遇偏低,干警工作积极性不高,也是影响检察工作开展的另一个原因。榆社县检察院除政工科、反贪局和反渎局正职为副科级虚职配备外,其他科室均为股级,十余年没有进行过职级调整。
整合科室干警积极性高涨
2009年10月,榆社县检察院被确定为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的联系点。在调研期间,王建明检察长就注意到了基层小院的人员缺少问题。
“不足40人的基层检察院,能否有效整合科室,建立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增强执法办案力度?”王建明检察长就此提出建议。张群星检察长眼前一亮,经过近半年的改革,榆社县检察院将原有的10个机构整合成6个,使执法办案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整合中,该院从突出执法办案中心工作出发,对职能相近的反贪局、反渎局、法警大队合并,成立职务犯罪侦查局,将预防、控告、举报等工作一并纳入,力求实现侦查一体化和侦防一体化;将业务有关联的侦查监督科和监所检察科合并,成立侦察监所检察科,力求实现对公安机关监督从批捕到监所检察工作的一体化;将同为对外窗口的民事行政检察科和控告申诉检察科合并,成立民行申诉检察科,力求以高效、便捷的服务实现民行申诉一体化。同时,新成立政治处,强化队伍建设等工作;新设立乡镇检察室,延伸监督触角,实现检力下沉;拓展院办公室职能,将检委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检查调研等职能划入。对工作量较大、诉讼监督任务较重的公诉科则予以保留。
借整合契机,该院还普遍提高了机构规格,将正科实职和副科实职职数分别调整到8个和10个,比改革前各增加5个,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成立乡镇检察室——箕城检察室
“榆社县属晋中山区农业小县,农业人口12万 , 约 占 全 县 人 口90%。”张群星检察长介绍说,为了更有力地服务 “三农”,去年6月2日,榆社县检察院箕城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通过 “一室三站两员”一站式联动工作模式的运行,构造起强大的信息网络,聘任30名乡级检察联络员,300名村级检察信息员,将有价值信息及时反映。
去年8月15日,榆社县河峪乡岩良村村民刘某因偷鱼溺水身亡,其家属和部分村民,不明真相,将尸体抬到云竹水库管理处停放,并准备集体上访。检察院乡村信息员马上进行报告,检察员及时介入事故调查,有效地解决了问题,化解了矛盾,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扬。
据悉,箕城检察室是目前山西省唯一的一个经市编委下文、省检察院批复同意设立的乡镇检察室,其内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两名,正科级建制。
改革后各项工作成果显著
榆社检察院为侦查局从优、从强配备了干警10名,突出中心工作,加强办案力量。“几个部门合并后,部门之间相互不了解的,也因同处一室,沟通、互用更加快捷。以职务犯罪侦查局为例,一个科室做着反贪、反渎、预防犯罪等3个部门的工作,效果很好。”张群星说,去年共查办的7件职务犯罪案,其中贪贿案5件6人。
此外,该院还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和解与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以小和谐促进大稳定,避免涉检上访案的发生。
民事行政申诉检察科,对申诉案、控告案受理的同时,积极予以调解,并与县信访局联合形成上下联动、检信对接的大调解格局,有效化解涉法涉诉案,保持6年来涉检赴京、赴省 “零信访”。
箕城检察室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案件33件,为侦查局等业务部门提供有价值案件线索9件,配合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案件、工作13件(次)。
通过改革,榆社检察院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各项检察工作也得以迅速开展。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102/t20110224_5019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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