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山西:规范乡镇检察室和巡回检察工作 工作成效受省委书记肯定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郭超美马倩如通讯员马红彬骆风林)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近日在山西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上作出批示,对该省检察机关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这已经是近年来该省省委书记第三次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
去冬今春,山西省检察院党组经过认真调研,反复论证,出台了《山西省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回检察服务农村工作办法(试行)》(下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对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进行严格规范,要求做到明确组织形式、适用范围、审批权限、人员身份和工作职责;在农村开展巡回检察服务中,要求公开人员情况、职责任务、服务方式和信息渠道,必须保证工作时间,规范工作制度,深入联系群众,认真回应诉求。
今年以来,山西省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两个办法”,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取得明显成效:朔州市朔城区检察院实行“两包一联”工作法,实行基层院党组成员包乡、科长包村、干警联系农户制度,变“接访”为“下访”,自5月以来,已累计“下访”接待群众217人次,帮助解决各类矛盾纠纷130多件;吕梁市检察院积极查办涉农职务犯罪,集中开展专项侦查行动,立查涉农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2件45人;大宁县检察院在查办案件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同市南郊区检察院高山检察室积极参与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推行了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要支出实行“会审制”、“联签制”、“民评制”三项制度,共节约开支3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012/t20101207_4757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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