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内法律保障研究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京会见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古斯一行。记者程丁摄
正义网北京5月17日电(记者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京会见了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古斯。
曹建明首先对阿古斯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中国和印尼历来是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近年来,两国不断增进政治互信,加强在“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内全方位合作,推动中国-东盟关系和东亚合作得到更大发展。前不久,习近平主席与佐科总统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进行了友好交谈,就深化“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内务实合作达成新的共识,特别是强调要推进反恐、禁毒、网络安全、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合作,为两国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两国执法司法机关的合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多年来,中国最高检与印尼反贪委保持着密切交流与广泛合作。相信阁下此访,一定会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双方合作迈向新台阶。
曹建明表示,反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注重依法反腐、制度反腐,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廉洁环境。目前,中国正在积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改革将通过整合反腐败力量,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中国检察机关将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立足本职为反腐败工作作出积极贡献。中国最高检将继续保持与印尼反贪委交往良好势头,加强反腐败经验做法交流互鉴,推进在惩治腐败特别是国际追逃追赃上的务实合作,主动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内法律保障问题研究,丰富和发展两国全面战略伙伴新内涵。
阿古斯感谢曹建明的热情会见,表示愿意在密切双方人员交流往来、加强司法协助务实合作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落实好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共同推动两国关系得到更大发展。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卢希参加会见。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705/t20170518_199239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孟建柱: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
- >>下一篇: 曹建明:自觉做全面依法治国的忠诚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