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自觉做全面依法治国的忠诚实践者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4日上午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他强调,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国家机关,检察队伍是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自觉做全面依法治国的忠诚实践者。
会议指出,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程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全面依法治国、繁荣发展法治理论、加快法治人才培养等提出明确要求,对广大青年提出殷切期望。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青年政法干警的关心关爱,对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检察机关要牢记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的重要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握正确方向,勇挑历史重担,坚定不移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会议强调,人民检察事业发展离不开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主动适应司法改革要求,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深化对法律监督理论、检察制度发展、检察职权配置、检察权运行规律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为人民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理论支撑。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各级教育培训机构是检察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要把提升思想政治素养作为对检察系统专兼职教师的第一位要求,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加强与法学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的合作,正确处理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改进检察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推动检察学学科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才培养水平。
会议强调,青年检察人员是检察事业发展的生力军。青年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与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不断培养高洁的操行和纯朴的情感,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绽放青春光彩。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徐显明、李如林,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许卫国参加会议。副检察长张雪樵、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卢希、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国庆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705/t20170508_19877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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