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青春不可被“网”住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7月18日《检察日报》第8版
“没有不可治愈的伤痛,没有不能结束的沉沦……”近日,由我院和准格尔旗世纪中学联合创作的普法情景剧《被“网”住的青春》通过我院未检“云课堂”播出,全旗12所中学的1万余名师生同步在线观看,剧中人的这番话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集导演、编剧于一身的我,有一些小骄傲,更有许多的小期盼。作为一名去年9月刚刚上任的法治副校长,“精心准备一堂生动、有温度的法治教育课,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打开孩子们的心扉”是我目前最迫切的心愿。
今年3月,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时,我发现犯罪嫌疑人是一名成绩优异的高中生,因为结识社会不良青年深陷网络赌博,欠债后为还钱选择了网络诈骗,人生轨迹就此偏航。好好的孩子怎么会走上歧途?带着疑问,我与世纪中学的心理老师温凯婕进行了沟通,深感孩子健康成长少不了家庭、学校、社会各方的高度重视。一番思考后,我邀请温老师和我一起为高中生定制一堂“心理+法律”教育课。
整个4月,工作之余我几乎都泡在世纪中学,和同学们一起听课、参加主题班会、共读法治类书籍。经过点点滴滴的观察思考和反复探讨,我和温老师决定以真实案件为原型,打造包含“家庭危机”“校园欺凌”“游戏相遇”“网络陷阱”“结尾”等五个篇章的情景剧,讲述与高中生活相关的法治故事。
4月26日晚,由世纪中学话剧社演绎的普法情景剧《被“网”住的青春》首次上演。剧中主人公取名“王轩”,寓意“网络是悬崖”。
“从这一幕可以看到,原生家庭对于孩子的成长有着深远的影响。”每一幕结束,我和温老师都要走上舞台,和同学们一起分析研究剧中人物的家庭环境、不良行为、心理特点等,并适时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今天的学习形式特别吸引我,让我不自觉地置身其中,思考法律的意义和价值,让我更有兴趣去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一名学生在观看后激动地说。
5月5日晚,普法情景剧再次上演,世纪中学400余名高二学生用雷鸣般的掌声表达了对情景剧的肯定。“《被‘网’住的青春》落下了帷幕,但同学们的人生才起航。”演出结束后,我和温老师共同上台,向同学们郑重承诺:“检察院和学校会为同学们的青春保驾护航……”
口述: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检察院检察官 秦宛欣
整理:沈静芳 蔡青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7/t20240719_657071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内蒙古法制报:深入一线听证研讨 救助跨境野生动物
- >>下一篇: 检察日报:图说检察:共护秦长城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