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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铺就百姓脚下安全路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25日《检察日报》6版头条

  

  不久前,我和同事到辖区白云路附近,对一起督促整治“断头路”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应邀参加“回头看”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张利成很高兴,他对涉案“断头路”印象深刻:“以前,经过这里都得借机动车道,非常危险……”

  

  白云路是包头市昆都仑区南北走向的一条重要通道,向北连接110国道,向南连接南绕城公路,是包头市“五横八纵”交通路网规划中的重要一纵。今年初,我和同事在履职过程中意外发现,白云路附近的一段非机动车道出现了“断头路”,这段非机动车道上堆满垃圾,人们只能绕到机动车道通行,车与人都在机动车道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我与同事进行了深入调研。经过现场走访并向相关行政单位了解情况,我们发现“断头路”之所以形成,不仅有相关行政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还涉及村民占地补偿问题。白云路沿线村民的房屋涉及拆迁,因一直没和拆迁方就拆迁补偿款达成一致意见,他们便采取用垃圾堵住非机动车道的方式阻碍通行。

  

  我们依法立案后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单位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共同磋商“断头路”整改问题。会上,我对案件办理过程中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听证员围绕“断头路”是怎样形成的、相关单位有没有监管职责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村民占道是“断头路”形成的根本原因。

  

  会后,我们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向占道村民释法说理,促进达成解决方案。经过不懈努力,现在,“断头路”已经畅通无阻。看着人们顺利通行,我心里也暖洋洋的。

  

  保障群众“脚下的安全”,一直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早在2021年12月,我们在履职中发现,一处非机动车道的中央赫然立着一根电线杆,很是危险。这根电线杆屡次引发交通事故,已经危害到道路交通安全。我们与各单位协作配合,加强源头治理。不久,电线杆得到彻底整改,涉案地段的电线线路也全部得以重建。

  

  近期,我院部署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辖区内违规占道、盲道破损等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我们已发现交通安全隐患线索3条,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整改。

  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孙鹤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4/t20240426_6437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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