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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破解异地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现场监督难题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23日《检察日报》第7版

  

  

  呼伦贝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东西长630公里,南北相距700公里,全市面积26.2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山东和江苏两省面积总和。14个基层检察院之间地理距离跨度较大,成为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环节现场监督的一大难题。为有效缓解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力量不足压力,节约司法资源,及时规范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医学诊断、检查、鉴别检察现场监督工作,扎兰屯市检察院根据“地域毗邻”和“优势互补”原则,会同海拉尔区检察院、牙克石市检察院共同探索开展暂予监外执行诊断鉴定“相邻院集中办案”异地协作模式,解决呼伦贝尔市4家省级政府指定暂予监外执行就诊医院地理距离跨度大,跨地域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医学诊断、检查、鉴别检察现场监督难问题,有效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效能,下好检察“一盘棋”。

  

  

  

  

  

  拟作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在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进行医学鉴定,海拉尔区检察院检察官现场监督。

  

  凝聚共识、明确思路,联合探索“相邻院集中办案”工作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呼伦贝尔市共有4家医院可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诊断、检查、鉴别工作,这4家医院分别是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位于海拉尔区)、内蒙古林业总医院(位于牙克石市)、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位于牙克石市)、呼伦贝尔市传染病医院(位于扎兰屯市)。4家医院位于三地,地理位置相距较远,检察人员开展现场监督费时费力,相互协作、异地派员临场同步监督需求凸显。

  

  早在2019年4月,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就针对部分基层院员额检察官相对短缺、检察官素能提升缓慢、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能力不足等现状,探索推出“相邻院就近集中办案”机制,即按照地域毗邻和强弱互补的基本原则,通过相邻院“结对”,集中优势力量,互相取长补短,提高办案质效,该机制于2022年入选最高检以“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主题发布的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改革典型案例。有了相关机制打底,三地检察院就如何高质效开展暂予监外执行诊断、鉴定现场监督工作研究商讨,开始了联合开展“相邻院集中办案”工作机制的探索。

  

  

  

  

  

  规范程序,明确责任,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诊断异地同步监督。2023年6月,扎兰屯市检察院、牙克石市检察院、海拉尔区检察院召开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诊断、检查、鉴别同步监督相邻院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签署《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诊断、检查、鉴别同步监督相邻院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诊断异地同步监督工作。一是明确现场监督院。罪犯在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鉴定的,由海拉尔区检察院派员进行现场监督;罪犯在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类疾病)鉴定的,由牙克石市检察院派员进行现场监督;罪犯在呼伦贝尔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鉴定的,由扎兰屯市检察院派员进行现场监督。二是明确协作程序。执行地检察院收到法院暂予监外执行诊断鉴别告知函后,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异地协助工作函,将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身份信息及病情及时通知诊断医院所在地检察院,诊断医院所在地检察院接受委托后,充分发挥“鉴定地”检察院熟悉医院情况、便于开展工作的优势,按照规定及时开展现场监督工作。三是明确信息通报制度。三地检察院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通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诊断、检查、鉴别同步监督相邻院协作工作情况。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商会,核对数据,梳理协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共同商定解决方案。截至目前,三地检察院已经召开了三次会商会,通过对现场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有针对性地研讨医学鉴定环节存在文书未到位、罪犯未报到、医学检查鉴定缺项等三大类四个方面的问题,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有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要求完善暂予监外执行环节诊疗检查程序,寻求社会治理效果的最大化。

  

  

  

  

  

  深化机制紧盯细节,时刻跟进堵住异地监督监管漏洞。三地检察院通过开展相邻院集中办案工作,在暂予监外执行现场监督阶段,时刻跟进罪犯医学检查情况,防止文书未到位、罪犯未报到、医学检查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等信息不实现象出现,坚决杜绝在法律文书送达、罪犯移转等环节发生漏管、脱管现象,确保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管规范到位,有效防范了异地监督监管漏洞。一是紧盯罪犯身份。在现场监督的检察人员及时核查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身份信息,防止冒名顶替。二是紧盯罪犯病情。查验检查项目与病情是否相符,防止漏检、错检、偷换样本。三是紧盯诊断过程。现场监督均留存影像资料等证据材料,并及时反馈给执行地检察院,防止暗箱操作、徇私舞弊。

  

  “相邻院集中办案”工作机制实施以来,三地检察院对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现场监督案件依法进行同步监督,实现从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的转变,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工作进行全程介入式监督,以确保医学诊断活动的真实有效性,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履职,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依法合规开展,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下一步,三地检察院将进一步畅通交流渠道,突破区域壁垒,拓宽线索来源,凝聚监督合力,释放联动效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不断推进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4/t20240423_64306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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