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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切实加强对产权人权利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正义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郭洪平)今天上午,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会前对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正确理解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变化,牢固树立“五个发展”理念,不断加强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孟建柱指出,多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民事商事审判职责,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孟建柱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政法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切实加强对产权人权利的司法保护。尊重契约自由,依法保护当事人意思自治,同时防止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利益。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投资安全和投资收益,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法律地位和公平发展权利。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引导民事商事主体自觉规范行为,促进法治经济建设。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指引功能,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保护诚实守信,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孟建柱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大力支持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推动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人民法院提升民事商事审判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512/t20151224_17342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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