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制报:“小空间”体现“大文明” 公益诉讼维护“她”权益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月19日《内蒙古法制报》第4版
近日,乌海市海南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前往辖区医院、商场、长途汽车站、政务中心等妇女儿童较为集中的公共场所,对母婴室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检察人员查看了母婴室指示牌、婴儿床、尿布台等配套设施。走访发现,公共场所母婴室环境卫生整洁、温馨舒适,按照基本标准配备婴儿尿布台、婴儿车、婴儿床等基础性设施,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母婴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是社会对妇女权益的尊重和维护,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妇女权益保护实际,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妇女权益保护。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1/t20240123_62662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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