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内蒙古呼和浩特:黄河落天走东海 检察保护胸怀间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月21日《检察日报》第3版整版报道
2023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牵头与当地9个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推动黄河呼和浩特段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意见》,以推动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黄河呼和浩特段流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形成“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黄河保护新模式。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推动黄河呼和浩特段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意见》的签署是我市检察机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成果。黄河安澜是中华儿女的千年期盼,守护好黄河母亲河,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也是检察机关肩负的重大责任。”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晓红介绍,2023年初,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立足黄河中上游区位特点,自觉肩负起落实国家黄河战略的政治责任,对内融合检察职能,对外凝聚保护合力,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案件,走出一条富有北疆检察特色的黄河保护之路。
一体联动铸就保护铁拳
“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丰富的水资源孕育了肥沃的土默川平原,塑造了呼和浩特独特的文化面貌。黄河不仅赋予美丽青城历史的厚重,更是呼和浩特聚力打造黄河“几字弯”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两个屏障”的重要支撑。
“黄河保护要立足流域生态环境特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监督,强化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保护,助力黄河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守护黄河生态,开拓全区河湖保护新局面。”在2023年5月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启动仪式上,张晓红代表各盟市检察机关发表《河湖保护宣言》。
2023年初,为实现融合履职,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依托《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首府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意见》,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作为2023年重点项目着力推进,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聚焦安全黄河、生态黄河、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黄河四大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黄河内蒙古段全流域、全要素检察监督。
图片托克托县检察院与准格尔旗检察院开展联合巡河活动。
呼和浩特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部署的“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作为河湖保护协作的首个轮值组长,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与黄河内蒙古段6个流域检察机关会签相关意见,建立“检察联盟”,在管辖衔接、异地调查取证、生态损害修复、办案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协作,创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刊,发布协作机制、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专项行动中,呼和浩特市两级检察机关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整体高效、有力攻坚的一体化办案格局。针对基层检察院办案不精、不规范问题,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坚持靠前指导,建立台账,分解办案任务,跟踪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研讨、一月一调度。“我们有所需,市院有指导,这种精准‘投喂’增强了我们办理高难度案件的信心和底气。”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协同共治推动综合治理
2023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主动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未经许可使用地下水问题,通过与呼和浩特市水务局联合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督促规范全市水源井监督管理,封闭城区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26眼,工业园区自备水源井20眼。针对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利用问题,该院将推动再生水利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动向呼和浩特市委汇报,与行政机关多次磋商,提出可行性建议,推动开展协同整治,促使两家大型企业启动再生水置换工程,工业园区启动再生水管线工程,预计每年可节约黄河水用水指标2551万吨。检察机关还通过办理大气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督促整治贮灰场3座、储煤场4座,推动多家企业开展生态治理,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上亿元。
高水平保护,需要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共治格局。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作用,与水务部门积极对接,共同研判整改重点、整改难度及整改目标。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还邀请11名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邀请环境保护专家参加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公开听证24件,为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办案提供专业意见。
工作中,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坚持系统思维,着力健全多方联动、社会参与机制。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详细介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全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实地参观大黑河生态治理成效。
数字赋能实现精准监督
2023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结果揭晓,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报送的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黄河流域生态功能治理监督模型荣获三等奖。
黄河全长5464公里,治理黄河不是一地一段一岸的事情。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结合区位特点,发挥“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作用,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黄河流域生态功能治理监督模型,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将监督重点从治理河道“四乱”、保障行洪安全,拓展到流域自然保护区治理、林草资源保护、水源地保护等领域,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行政机关,督促依法行政,全面加强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通过数字模型,发现黄河干流大黑河玉泉段存在水域污染、非法捕捞、河道“四乱”等问题。2023年3月,该市玉泉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清除了所有违建房,并对影响行洪安全的其他问题进行整治。数月后,检察机关与河长办联合开展巡河,发现大黑河不仅恢复了河道原貌,相关部门还聘用义务巡河员29名,在河道周围设置了智能监控系统。如今的大黑河玉泉段水清景美,驻足的候鸟更多了。2023年9月,在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大黑河保护行动给予高度评价。
托克托县检察院与准格尔旗检察院在两地交界处黄河边联合检查排污情况。
通过数字监督,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共督促修复林地194.6亩,修复耕地21亩,清理河道垃圾及各类生活垃圾230.6吨,治理河道72.6公里,清理水域面积5.5亩,为125棵古树名木、10个古树群、904个文物和文化遗产建立了保护台账。一组组办案数据,一个个典型案例,反映了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保护黄河的新作为、新成效。
2024年1月3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开展2023年重点项目评选展示活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获评亮点项目。
追缴12万余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流失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已全部追缴。”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检察院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的书面回复,确认经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追缴,相关企业已经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2万元。
2023年8月,土默特左旗检察院为了解土默特左旗近3年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情况,向相关行政机关调取了2020年以来企业申请并获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记录等材料,发现某企业于2020年、2021年在两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分别申请并获批了《水土保持方案》,却一直没有足额缴纳水土保护补偿费,国有财产存在流失风险。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面向玉泉区义务巡河员、志愿者举办“共护母亲河”法治讲座。
为及时追回水土保持补偿费,土默特左旗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追回流失的国有财产。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认真排查研判水土保持补偿费追缴情况,约谈企业负责人,讲明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使企业认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前不久,该企业将欠缴的1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部补缴。该案是土默特左旗检察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的生动实践。
防洪渠内的固体废弃物清理了
红山口沟、哈拉沁沟、奎素沟……这些流淌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前坡的河渠,是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日常巡查的重点。新年伊始,新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多条防洪渠进行“回头看”,为新一年农业生产灌溉和防汛排涝工作做好准备。
当地村民都知道,如今的河道畅通来之不易。2023年4月,新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对辖区部分河道及泄洪渠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现新城区塔利村110国道、G6高速公路北侧防洪渠内有大量固体废弃物长期堆积,严重威胁黄河流域行洪安全。检察官还了解到,这些固体废弃物长期堆放于城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极易引发土壤、大气、地表和地下水污染,危害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经过巡渠“问诊”,新城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将堵塞泄洪渠口的垃圾进行清理,恢复防洪渠原状,并对环境污染行为加强监管。2023年5月,相关行政机关回复称,新城区塔利村110国道、G6高速路北侧防洪渠内的固体废弃物已全部清理完毕,防洪渠恢复功能。
“守护美丽黄河、保障黄河安澜是沿河各地检察机关的共同目标。黄河防汛是第一要务,要着眼于‘早快实’,做到隐患早发现、问题快整改、措施落于实。”新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总结道。
四公主德政碑修葺一新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黄河岸边的四公主德政碑。“凝视着饱经沧桑的青石碑,恍惚间,那位端庄贤淑、具有家国情怀的公主就站在面前,穿越300年时空向我们倾诉衷肠。”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感受。
1697年,四公主(固伦恪靖公主)秉承父亲康熙皇帝旨意,从北京出发,远嫁蒙古郡王敦多布多尔济,途经清水河县时,被这里美丽的自然风光和淳朴民风吸引,决定暂居几年。四公主“知闾阎之缺水也”,便命人将已废的五眼水井重新整修,“浚其井泉以修之”,滋养了周边百余户居民。四公主离开后,百姓念其好处,在她居住的院落立碑,立碑之处称牌楼街。四公主德政碑历经300年风霜,依然屹立于黄河岸边,成为黄河文化与黄河精神的一部分,并于2006年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3年3月,清水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中发现,四公主德政碑存在碑体题刻污损、围栏破损、文物区域管理维护不善等问题。办案检察官研判认为,四公主德政碑的存在意义已超越文物本身,已然成为民族团结的象征和“水善利万物而不争”黄河精神的代表。为此,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共同探讨整改保护措施。
“你们可以拿着我们制发的检察建议向县政府打报告,争取财政支持,同时也向市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申请专项资金。”办案检察官的提议让受困于修缮资金缺口的相关职能部门茅塞顿开。2023年7月,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回复检察建议,表示已修复四公主德政碑护栏,清理整治周边环境,进一步修复方案已上报审批。
回访四公主德政碑,检察官看到围栏和墙体已修葺一新,附属设施还增设了石碑的相关历史背景介绍。微风吹拂,仿佛带来了四公主的谢意。
用心守护,期待“湿地之神”年年来
走进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石人湾湿地,成群的赤麻鸭在空中盘旋飞舞。湿地专职巡护员、村民卢前换告诉记者:“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用心守护这方宝地,都盼着湿地环境越来越好,丹顶鹤年年都来。”
石人湾湿地是黄河一级支流大黑河的源头之一,几条小溪汇成一条小河,四季奔流不息,周围草木茂盛,是呼和浩特市唯一的市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3月,万物复苏,春风渐暖,石人湾湿地迎来两位特殊的客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丹顶鹤。
丹顶鹤被称为“湿地之神”,对湿地环境变化最为敏感。丹顶鹤现身石人湾湿地,表明这里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然而,这幅鸟鸣水清的迷人画卷却被一声声犬吠撕破了。只见一只猎犬冲入湿地,向丹顶鹤追逐而去。猎犬的惊扰使两只丹顶鹤惊慌不安,最终展翅飞离了湿地。
赛罕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获知上述情况后,立即来到石人湾湿地保护区调查走访,发现猎犬追逐丹顶鹤现象并非偶然,而是个别喜爱摄影的市民为拍摄丹顶鹤挥动翅膀飞舞的美丽照片刻意为之。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更多问题暴露出来:湿地与耕地毗邻,湿地保护范围界限不明,围湖造田、围垦沼泽现象较为普遍;旅游开发带来更多游人,部分游客深入保护区内部和动物栖息地,随意丢弃的垃圾和不文明旅游行为影响了生态环境,而保护区范围内提醒标志不明显,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
“石人湾湿地植物资源丰富,种类多达百余种,数千亩珍贵独特的河滩草地为众多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办案检察官介绍,为保护石人湾湿地生物多样性,赛罕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完善保护区警示标志建设,及时清运垃圾,落实日常巡查,加大对野生动物尤其是越冬候鸟的保护力度。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对照整改。又是一年冬天到,草肥水美的石人湾湿地期盼着美丽的“湿地之神”再次降临。
三道河扬水站“新生记”
隆冬时节,千里冰封。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检察院和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在黄河岸边的三道河扬水站召开一场跨区域协作保护联合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应邀前来,听办案检察官讲述清除黄河几字弯“血栓”的系列办案故事。
三道河扬水站位于黄河上中游分界点、托克托县与土默特右旗交界处,虽地属托克托县,但归土默特右旗双龙镇经营使用,是两地沿岸耕地灌溉的重要水利设施。2023年,托克托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日常巡河中发现,三道河扬水站附近存在违章建筑物,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周围河道堤坝有损毁、倒塌情况,可能无法约束水流。2023年8月2日,托克托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并于8月4日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履行职责。
图片在清水河县浑河国家湿地公园,检察官与林长办工作人员一起查看湿地环境整治情况,观测迁徙候鸟数量变化。
检察建议发出后,托克托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行政机关携手做好群众工作,在当月就完成了违章建筑物拆除清理和损毁堤坝修复工作。
针对三道河扬水站缺乏有效监管,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情况,托克托县检察院和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先后协同办理了督促清理什四份村西侧防洪坝道内生活垃圾行政公益诉讼案、维护黄河流域水利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等系列案件。在检察机关推动下,两地水务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托克托县水务局争取资金165万元完成扬水站南侧194米堤防塌陷段修复和24处冲坑修复;土默特右旗水务局完成扬水站电力泵船防锈处理和电力检修,确保泵船顺利下水工作,并投入2115万元对扬水站进行提级改造,使总灌溉面积扩大至3.45万亩。
在跨区域协作保护联合听证会上,与会人员近距离了解了三道河扬水站“新生记”,对案件办理给予充分肯定。因该系列案件的高质效办理,不久前,托克托县检察院荣获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1/t20240123_62661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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