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毅:太仆寺草原上的法律专家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民行检察工作不是无事可做,而是大有作为,只要你足够勤奋,民行检察领域是施展你才华的最大舞台。
——侯毅
侯毅,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员。1995年他通过公开招考从一名教师走上检察工作岗位,历任办公室秘书、法研室主任、检委会委员、民行科长。从事民行检察工作2年来,他主办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0余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3份,采纳21份,向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8份,均被采纳。2014年荣获全区检察系统“民行检察业务办案能手”称号;被锡盟检察分院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热爱理论研究的他,撰写的调研文章在环渤海论坛、东北法治论坛、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正义论坛及全区年度优秀调研文章评比中多次获奖。说起侯毅,大家印象深的是三个词“钻研、敬业、创新”。
侯毅勤于思考、善于钻研。不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侯毅始终把学习作为自己生活中一件重要的事情。从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到法理学、检察理论,他广泛涉猎。无论是工作闲暇,还是节假日,法律书籍成为他不可或缺的随身品。正是因为他这种刻苦、勤奋、专研、好学的精神,使得他逐渐被太旗政法同仁所认可,被称为太旗的“法律专家”,他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获奖,结合民行工作撰写的《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范围研究》一文的被自治区检察院民行处评为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民行检察工作一直是太旗检察院的软肋和短板。2013年伊始,侯毅被任命为民行科长兼法研室主任。历年来太旗检察院的民行工作均无起色,要想在几年内出成绩,打出检察机关民行检察的权威,何谈容易!在倍感压力的同时也激发了他的斗志。在检察长的支持下,他从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寻找案源线索、积极开展督促履行职责等方面,打出了民行检察组合拳。2013年初办理的王某某不立不裁申诉案,在申诉人没有任何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侯毅同志主动深入法院了解情况,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法院接受检察建议依法对该案受理立案,通过检察监督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
行政执法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个热点。2014年,侯毅将开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作为太旗检察院民行检察创新亮点工作,得到院党组和上级院的充分肯定。近一年中,侯毅带领民行检察干警主动深入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到建筑工地、城镇郊区,发现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案件线索,积极开展法律监督调查68件,通过调查后发现行政执法机关怠于履行职责案48件,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48份,均得到相关单位的采纳并回复。其中,督促收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000余万元、督促整改非法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案19件63.1亩、临时占用草地后未依法恢复草原植被案1件50余亩,督促处罚非法毁林案件6件、失火毁林案件4件,其中对3件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保障了太旗的土地、森林等生态资源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7/t20150716_16404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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