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旭春:检察春风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照旭春,在25年的从检生涯中,走遍了新城区的各个社区,32个行政村,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办理信访案件300多件,解决集体访、告急访150余件,件件案结事了,无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她所在信访接待室连续两次被授予“全国文明示范窗口”,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所在科室两次荣记集体三等功、被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她本人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政法战线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首届呼和浩特市十佳法治人物。
认真履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照旭春注重发挥初控申职能,积极有效化解矛盾,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去年一位七旬老人控告房管局未经他同意将他的房子过户到其子名下,情绪激动,言词激烈,为了防止老人突发疾病,照旭春一方面想方设法安抚老人情绪,一方面备好药品应急,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老人同意等待检察机关的处理结论。送走老人,照旭春带领科里同志立即着手开展初核,发现房管局在过户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操作,将该案移交反渎部门。两天后,反渎局将呼市房管局的两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迅速为老百姓解决了问题。
能动执法,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照旭春组织控申干警,依托新城区检察院的派驻检察室,采取“带案下访,定期寻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工作模式,将控申工作的窗口前移,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在基层。去年,控申科全体干警带着自编,自导,自演的根据自己所办的真实案件改编小品《征地款风波》,入乡村,进社区以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的形式进行检务公开的举报宣传,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开检务,提升群众满意度。控申工作就是要把检察工作的效果直接反馈给群众,完成“最后一公里”的服务。这一步走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全盘工作。去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沙梁村村民多次反映该村的土地问题,经新城区检察院初查,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举报人不服多次上访。为了做好答复举报人工作,让群众满意,照旭春和案件承办人,邀请人大代表、政法委的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和法学界的人民监督员组织了公开答复会。检察机关出示证据,详解不立案理由,解答举报人疑问,法学专家阐述法律依据,答复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举报人就此息诉罢访。这一经验被最高检察院介绍推广。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6/t20150616_16220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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