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垚:科尔沁草原上盛开的检花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人生感言
女人如花,一个女人要想事业精彩和生命美丽,注定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浇灌和培育生命之花。通过个人知识的不断完善,人格魅力的长期修炼,精神空间的逐渐扩展,才能积累起自信、自立、自强。女人如花,我愿和所有女检察官一样做到理性平和、从容淡定、昂扬向上,在人生的每一个季节都绽放的分外精彩!
爱岗敬业成绩斐然
李垚,是通辽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考入到检察院之前她在基层从事了5年的民警工作。李垚在从事检察工作之前,通过勤奋学习、刻苦努力,即取得司法考试A 证,为日后从事检察业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她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检察实践当中,一岗多能,通过办理多件民行监督案件,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成为院里的业务骨干。
2011年至今,李垚办理70余起民行监督案件,多数案件取得良好成效,20余起提抗案件得到上级院支持,多数案件得到法院改判,检察建议得到回复。2011年她利用业余时间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2013年度被自治区院授予 “优秀信息员”的荣誉;2014年参加全区首届民行检察业务竞赛被评为业务标兵,并获综合知识奖。
李垚同志在工作中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在办理郭某申请监督一案中,为了查清案件,她翻阅了大量学习资料,刻苦钻研案件,认真到实地调查取证,最终查清法院在审理此案中存在违法情形,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该检察建议并及时落实,最终这起案件得到圆满处理。
认真履职力求完善
李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民心工程,是对民事行政司法不公的一道监督防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她始终以亲民便民为执法理念,为申诉人排忧解难,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理张某反映其申请执行戴某债务纠纷一案尚余几万元迟迟未获执行的申诉时,她认真倾听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此案,查明张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后向法院发出了检察意见函,并与法院协调督促此案的执行,法院积极落实意见函的监督意见,及时将案款执行到位,申诉人打来电话表达了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一转眼李垚从事民行检察业务已近五个年头,这期间的苦与乐只有自己最清楚。民行工作没有公诉席上慷慨激昂的论辩,没有反贪批捕工作办理大案要案的光环,有的只是和再普通不过的老百姓释法说理,用心守护着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从最初的一名内勤,到现在处里的业务骨干,用成功的民行检察实践演绎了一个当代女检察官们美丽的检察人生。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6/t20150617_16228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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