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实做事 公道履职——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邢浩宇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邢浩宇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干警,2004年2月来到呼市检察院,先后荣获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工作者、个人三等功、全区优秀侦查监督选手、“爱岗敬业之星”等称号,靠的就是他对检察事业的热爱。
十年来办理700余件案件,提前介入400余次,所办案件无一差错。2013年国庆节前,邢浩宇在审查生产、销售“毒豆芽”系列案件中发现:案发地均属“黑窝点”,藏匿于市郊区租住的平房内,夜间进行“毒豆芽”的生产,将生产出的“毒豆芽”销往呼市各大菜市场。于是,他草拟了《检察建议》,向呼市食药局等6家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办案程序,此案已经办理完毕,但他还是不放心,“舌尖上的安全”关乎每一位老百姓,于是他分别去了6家单位,与相关工作人员面对面的沟通,并草拟了综合性情况反映,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市政府与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专门开会研究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食品生产及销售的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邢浩宇对新《刑事诉讼法》全文逐条逐句学习,重点反复学,按照“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工作,分块将涉及的条款摘录梳理归纳,结合自治区院总结的侦查监督新业务工作的重点内容,琢磨领会,形成自己独到学习方式和见解。2010年,撰写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带来的挑战与应对》,被自治区院评为“2010-2011年度全区检察机关重点调研课题二等奖”。同年,他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2013年,他承担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侦监子系统,对全市侦监部门人员的培训及讲课任务。同年,他参加了全市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又代表呼市参加了全区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获得“优秀选手”称号。
邢浩宇不断强化各种能力,努力从各个环节体现“公平公正”,展示当代首府检察的良好形象。2014年,轰动全国的“金道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放在他面前。办案期间,数百名被骗群众多次堵在院机关大门外,情绪激动,要求检察机关对“金道堂事件”给个说法。他把群众代表请到接待室,耐心细致的进行讲解,被骗群众临走时说了一句“小老弟,我们本来没想着让你解决啥,就是心里搓火,今天你的态度,我们服了”。
这些年,邢浩宇就是这样默默无闻的工作,在普普通通的岗位上,实践者一个检察干警的理想:心系群众,公正执法,服务人民,构建和谐。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4/t20150407_15750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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