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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硬汉检察官的情怀——记包头市昆区检察院侦监科邬飞同志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六年前,他从律师队伍中走出,带着对法律人固有的救世情怀,进入昆区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官,他知道他将放弃的是什么,但也明白,他所追求的是什么,从检六年,尽显他对检察事业的无悔与忠诚。他,就是昆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邬飞。

  除暴安良、敢于亮剑

  2012年,邬飞同志办理了“武英慧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他不顾黑恶势力的威胁与恐吓,勇担重任,及时介入侦查,审阅卷宗,复核证据;面对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及批捕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他加班加点,快审快结,最终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了审查批捕工作。你看不到到他夜以继日的忘我工作,看不到他顶着的巨大压力,你能看到的,是他那挺直的脊梁、坚实的臂膀还有健步如飞的身影,他用硬朗的作风展现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忠诚和刚毅。

  念兹在兹,保障民生

  近年来包头地区非法行医、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危害民生案件频发,但刑事打击效果却因执法理念落后、协调配合不到位等多种原因而并不明显。作为科室负责人,邬飞同志时刻关注、认真调研、主动协调,以打击非法行医犯罪为突破口,联合公安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立案监督专项工作,完善了两法衔接机制和证据收集工作,提高了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效果和质量,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危害民生类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就医与食品药品安全。

  心系群众、不忘初衷

  邬飞同志在农村长大,有着农村出身所特有的厚重秉性,他常说:我们多打一个电话、多下一份辛苦,就能为父老乡亲多争取一份利益,何乐而不为呢?

  2013年9月,侦监科受理一起申诉案件,一名张姓老人分两次借给李某6.5万元,在二次借款时李某用了假房本,但借条上没有写抵押房本的事,而是在次日所打的总借条上进行了说明。公安以借款后提供虚假抵押为由,未进行立案处理。看着老人家无助的眼神,邬飞同志的心仿佛被刺痛了,他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和证据比对工作,最终还原了李某二次借款时使用假房本的事实,并积极与公安沟通、协调,后公安主动对此案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为老人追缴借款。事后老人非常激动,为邬飞同志送来了锦旗,他用一颗感恩之心换来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带头进取,勇于创新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邬飞同志人如其名,他带领全科干警不断进行工作创新,多项机制被自治区院转发,基本建成了昆检侦监网格化制度体系,强化了人力管理和队伍建设,侦监工作在全市连续十年业务考核中名列第一。他个人也荣获“全区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包头市检察业务专门人才”等称号,在今后的检察生涯中,继续书写公平正义的人生篇章。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4/t20150407_15750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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