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做表率 拼搏进取不言弃——记阿拉善盟检察分院侦查监督处张丽娟同志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张丽娟同志自2004年进入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工作以来,践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人生目标,在各项工作中,兢兢业业、严谨求实、廉洁奉公。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分院授予嘉奖、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她所办案件被评为全区诉讼监督精品案件。
怀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理工科出身的她付出了三年的不懈努力,最终以404分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实现了成为检察官的梦想。办案中,她坚持法律原则,先后办理了多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在全盟影响较大的审查逮捕案件,多年来所办案件未发生捕后撤案、存疑不诉、捕后无罪等情况,也从未发生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和反响。2010年,她监督纠正基层院两起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最终都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012年,她承办一起涉案金额2580万元的合同诈骗案,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犯罪,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该案被评为全区诉讼监督精品案件。2013年,她审查田某等人申诉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一案,纠正公安机关违法,及时退还24万元保证金。在历次案件复查、专项活动和全盟抽样评估工作中,查案卷、下基层、写报告,都少不了她的身影。全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前,她承担了培训和全盟授课任务,应用中耐心帮助基层院解决问题。她不仅办案,还担任内勤、院党总支组织委员和《阿拉善检察》编辑,始终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各项工作中,不攀比、不敷衍,表现出不为名利的高贵品质。
她曾说过“案件比生命还重要!”正是因为她对法律职业怀有如此敬畏之心,所以总是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忘我的精神对待工作,加班加点是常事。有一次她不慎腰部急性扭伤,仍然克服病痛坚持在七天期限内办结案件。2014年5月,公安机关在她准备外出参加全区会议的前两天报捕案件,她主动找到分管领导,退了火车票留下来办案。面对舆论热炒、上级公安机关督办和上级检察院关注的腾格里企业污染环境案,她毅然承办该案,审查中主动找环保专家听取意见,以确信自己的审查结论,多次撰写材料向本院和上级院汇报案件,经公、检、法联席会议讨论,最终公安机关听取了本院的意见,成功化解了执法办案风险。在被派驻阿盟联合接访中心工作期间,她接待了几位因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赔偿问题而上访的被害人家属,连夜召开协调会至当晚十时许,使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家属获得10万元手术治疗费,避免了一起可能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张丽娟同志用行动感染着身边的人,用耐心平和的心境,热情积极的态度,无私敬业的精神,树立了侦查监督干警良好的形象,践行着一名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誓言。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4/t20150407_15750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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