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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遇 “检” 爱,为他们点亮希望灯塔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以为我跟弟弟都不能继续上学了,谢谢检察官帮我们解决困难。”近日,一场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仪式上,申请人小红(化名)激动地跟检察官说,在经历了半年多灰暗无望的生活后,她终于迎来了希望的曙光。

  

  

  小红今年十五岁,今年年初,其父母因一起刑事案件入刑及死亡,小红姐弟三人只能由70多岁的奶奶照顾,同时,奶奶还要抚养两个因父亲去世无人照管的堂弟,两个破碎家庭的“一老五小”在飘摇中艰难前行。

  

  为补贴家用,帮助弟弟妹妹完成学业,从没出过远门的大姐远赴外省打工,把大部分的工资寄回家里,可这对于支撑整个家庭而言仍是杯水车薪。今年6月,小红以优异的成绩考上高中,可到城里求学需要的学费生活费,如同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横亘在她的求学之路上,对此,小红不止一次向奶奶和姐姐提过放弃学业、外出务工的想法。

  

  “你安心去读书,我们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供出来。”奶奶和姐姐意志坚定,可小红只觉前方的路一片灰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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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语”服务➕三级联动
“检察蓝”点亮希望之光

  

  丽江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小红父母的刑事案件时,认为小红姐弟三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将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快速响应,选派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的检察人员主动对接,向小红及其家人告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为其打开了司法救助的希望之门。

  

  “谢谢检察官,我没读过书,汉语也听不太懂,这些困难想跟别人说,但又说不清,现在知道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我现在就去申请。”小红的奶奶跟“双语”检察官说。

  

  收到书面请求后,丽江市检察院与宁蒗县检察院“双语”办案组前往当地,核实被救助对象家庭情况,经调查,检察机关认为小红姐弟三人符合救助范围和条件,决定对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鉴于小红奶奶独自抚养四名未成年“事实孤儿”的极端困难情况,为切实改善救助申请人的现实困境,丽江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融合履职体制优势,从优化救助资金保障入手,采取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的方式办理,以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精准度,彰显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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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方监管➕多方协作

  共绘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发放司法救助金以后,如何保障救助金能合理花在孩子身上?还能怎样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司法救助金虽已申请成功,但小红家以后的生活却始终让检察官放心不下。

  

  小红姐姐在外打工,家里除了年事已高又不识字的奶奶,全是未成年学生。为保障司法救助金合理使用,帮助申请人顺利完成学业。经多方商议并征求申请人同意,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发出司法救助金“代管委托函”,委托当地乡政府对此次检察机关向申请人发放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进行代管并分期支付,确保司法救助金在全流程监管下合理、规范、有效使用。

  

  除此之外,为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济解困”作用,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剖析式’救助理念,针对小红家庭现实需求,量身打造救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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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同多部门构建“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变“单纯经济救助”为“综合多元帮扶”,联系党委政府、民政等部门,为小红及其家人申请低保和临时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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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针对小红姐弟家中变故导致的心理创伤,借助专业力量,对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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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教体部门,在开学后,为小红姐弟争取学杂费减免、助学金申领等政策支持。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此次“三级联动+三方监管”的办案模式,是丽江市检察机关以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为依托,着力解决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被害人燃眉之急的有力实践,彰显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担当。

  

  近年来,丽江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司法救助作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按照规范、及时、有效救助和应救助尽救助的要求,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以“求极致”精神细化、深化司法救助工作,稳步扩大司法救助案件规模、优化提升司法救助效果,以实际行动为民解难纾困暖人心。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lj/202409/t20240910_66458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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