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助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中宁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通过“四个强化”措施,助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线索处置,做到快查快办。严格依照《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与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形成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移交、处置专项机制。实现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台账,定期汇总更新,确保对专项治理期间收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分析研判、优先转办,各纪检监察室做到快查快办、快查快结。
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到位。把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对自查中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依规依纪从轻处理,对心存侥幸、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切实用好“两书”,对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严抓督办落实,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督导发案单位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堵塞监管漏洞,健全制度机制,真正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规范一域”的效果。
强化执纪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对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过程中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搞人情关系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纪检监察室在核查过程中,严把程序关和事实关,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办案全过程。适时与案件审理部门沟通,对构成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对不构成立案标准的,根据违纪违规事实,按照问责条例,给予问责。截至目前,梳理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线索17件,办结5件,正在办理12件。
强化以案促改,形成强烈震慑。对专项治理期间受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对典型案件,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通报,形成强烈震慑。同时,及时总结工程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特点和教训,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推动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正风。(中宁县纪委监委王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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