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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旬邑:“四度”理念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旬邑检察院对我局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帮助,在推动我局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的基础上,为我县社区矫正三年无重新犯罪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

  在刑罚执行监督中,旬邑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主线,打造“社区矫正新关系”,提出“四度”,即“法律监督有准度、数字赋能有精度、执法办案有力度、良性监督有温度”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对立型监督”向“共赢型监督”转型,全面提升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

  为持续加强监督准度,旬邑县检察院制定《旬邑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日常检察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矫正日常检察工作,提高日常监督工作效率,创建“检察+外部监督”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为切实提升监督精度,旬邑县检察院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督机制,接入社区矫正监管系统,对社区矫正全环节进行实时监督,通过巡查平台“实时定位”模块,依法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司法所严格履职,实现“人工监督”向“智能监督”的跨越。

  工作中,旬邑县检察院始终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从材料审查、调查核实到跟踪监督,全面推进案件实质化审查。同时,强化“定点+巡回”检察模式,全面提升监督力度,通过常态化的沟通会商机制,高效协同解决诸如脱管漏管、逮捕程序、收监执行等难题,确保法律适用公正统一和案件办理顺畅高效。

  在全面提升执法办案力度的同时,旬邑县检察院注重检察监督的温度。例如,联合县司法局共同走访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司法理念,开设法治宣讲小课堂,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协调帮助解决学习和就业困难,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真心悔罪、安心服刑、用心改造”等。

  (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范喜锋)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0/t20241027_6699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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