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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澄清正名为干部卸“包袱”鼓干劲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核实,反映梁某某同志利用职务便利,未经群众同意低价出租集体资产谋取私利的信访举报失实,现予以澄清。”近日,鹿寨县纪委监委在四排镇四排村召开澄清正名会,为该村受到不实举报的某村民小组长梁某某澄清正名,在会上将《澄清函》送到梁某某手上。

  

  此前,鹿寨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关于梁某某的信访举报,随即成立工作小组进行核查。经调阅相关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发现村民小组长梁某某在负责集体资产出租事宜中,相关租赁方案、租金定价等均经过村民小组代表同意,租金收入均用于屯公益事业和村民分红,不存在低价出租、谋取私利等问题。最终,县纪委监委对该信访件予以失实了结,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

  

  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坚持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之一。鹿寨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线索受理、分析研判、核查调查、结果认定“四步走”工作机制,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撑腰鼓劲,营造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感谢组织为我召开澄清正名会,让我消除了顾虑,今后我将继续积极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澄清会后,梁某某如释重负地说。

  

  注重因人而异、因案施策。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全面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照制度规定中应当澄清的五种情形,结合澄清对象工作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廉政档案、所在部门行业领域政治生态等进行综合评估。同时,根据失实检举控告具体情况、影响范围及澄清对象本人意见,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量身定制”澄清方案,及时消除失实检举控告、诬告、错告等造成的负面影响,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为9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鹿寨县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与政策宣传、暖心回访工作相衔接。一方面,利用微信公众号、信访举报通道等平台,加强对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恶意信访举报等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从源头上预防诬告、错告等情况发生;另一方面,强化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通过谈心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澄清对象开展回访,跟进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精准有效地做好心理辅导,更好推动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鹿寨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1031/gxjjw6723588d-1942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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