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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台办开展了常规巡视。12月2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省台办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台办领导班子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办室务会议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领导班子是否强化“四个意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作为推动对台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第一时间召开办室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成立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专班,抓好集中整改阶段的具体协调、督导、推进等相关工作。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中共浙江省委台办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经办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审后贯彻执行。四是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整改措施。办主要领导每月月度例会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每月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研究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各处室每月研究一次处室整改落实情况,工作专班对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协调推进,切实推动巡视整改往深处走、往实里落。五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自省委巡视以来,先后建立健全了涵盖党的建设、涉台工作、财务后勤、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办法,有效固化整改成果,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对台工作发展新优势。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4人,建立完善制度12项。

  一、关于“理论武装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谋划。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研究制定年度理论学习安排、党建工作要点,印发《2024年省台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省台办2024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对理论学习、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制度化安排。

  (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室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内容的学习,作为办室务会议的第一议题。召开10次室务会议,开展12次“第一议题”学习。

  (三)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依托“五学”学习体系,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除了第一议题学习,还开展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4次全办干部学习。

  (四)开展教育培训。举办2024年全省台办主任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台办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理论素养和对台工作能力水平。

  二、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工作部署。省委常委会听取2024年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对台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全省对台工作会议,落实落细2024年对台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我省对台工作举措。谋划制定2024年全省对台工作要点,印发各市和相关省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二)举办特色活动。持续举办浙台合作周、海峡两岸青年发展论坛等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特色品牌活动,不断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三、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室务会第一议题学习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精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巡视指出的相关问题,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别作出深刻剖析。

  (二)严格落实会议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省台办室务会议及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牵头处室必须征求各办领导及相关处室意见,对未采纳的讲清楚原因。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三重一大”特别是人事议题讨论和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逐一充分发表意见,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对不同意见如实记录。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强化监督。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走访调研。结合对台工作实际,制定《省台办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工作方案》,办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践行“四下基层”,定期赴台资企业开展联系服务,完善重点台企和台资项目联系服务机制,深入台企台胞、基层一线开展走访慰问、谈心交心,了解意愿呼声、听取意见建议、回应关心关切。

  (二)加强政策落地。着眼推动各项惠台利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办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加强调查研究,重点推动《浙江省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浙台经济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落细。

  五、关于“对党员干部关心关爱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六必谈”制度。办主要领导找全办每一位同志“一对一”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也与分管处室同志普遍谈心谈话。对党外干部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对其进行教育引导。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通过单独交心谈心、身体健康体检和心理健康课堂等多种形式关注党员干部的工作状况和生活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关怀疏导,营造既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泼的氛围。

  (三)做好党组织和工会的慰问工作。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和生病等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开展走访慰问13人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六、关于“对涉台理论研究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相关办法。完成《省台办涉台研究课题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结合实际完善规范省台办内部课题、涉台计划研究课题、省社科规划对策研究类课题(涉台研究专项)、涉台委托研究课题等四类课题操作流程。

  (二)优化课题立项。发挥台办在涉台研究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出5项省社科规划对策研究类课题(涉台研究专项)选题方向;提出10项涉台委托研究课题范围,预立项50项委托课题,进一步提高涉台专家学者研究的针对性和成果的有效性。

  (三)创新开展联合研究模式。围绕重点课题组织开展“省台办+高校”联合研究。会同宁波大学、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大理工学院等院校完成有关课题。

  (四)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省高校涉台研究机构联席会议机制,4月26日在杭州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涉台研究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层层压实责任。3月19日制定印发《2024年度省台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开展全年党的建设工作。3月22日召开省台办2024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对台工作特点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条款,全员签订责任书,构建责任共同体。

  (二)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坚持每季度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认真结合对台工作实际查找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加强对查摆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自觉接受监督。全力配合支持省委巡视、审计监督、省直机关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政治监督,严格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一时间专题研究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期限,认真抓实抓好整改、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形成对台工作发展新优势。

  八、关于“‘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办领导班子聚焦反馈的“‘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提出切实可行的4条整改举措并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对台工作总体布局,始终作为办室务会议重要议题。办主要领导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三)履行监督职责。牢固树立“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理念,办主要领导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2020年至2023年的年初均主持召开上年度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汇报会,每季度开展政治生态专题分析。制定印发《省台办“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职提醒制度》,明确“一把手”履职提醒的内容、方式和服务保障,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四)带头遵守廉洁纪律。办领导班子带头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推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运行制度保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持续巩固深化勤廉机关建设成果。

  九、关于“责任传导存在温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办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逐一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压实工作责任。办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了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以省委综合考核为牵引,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和处室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强化支部书记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管到人的优势,明确各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双岗双责”,每年至少一次向室务会议报告支部工作并接受群众评议。

  (三)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按照《省台办廉政谈话实施细则(试行)》,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任前谈话、一般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工作。对巡视指出的9名干部未开展任前谈话情况进行核查,存在8名干部谈话记录存放在干部选拔工作纪实档案中,而未记录在谈话本上的情况;对未找到谈话记录的同志,由分管副主任对其进行了补谈话,并要求人事秘书处今后务必将此类谈话做统一记录。

  (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2次邀请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为全办党员干部进行《条例》解读、警示教育辅导;组织党员干部赴省委党校参观党风党纪教育馆;发挥好廉政文化大讲堂、清风廉语等教育平台的作用,用好《省直单位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和有关警示教育片,常态化、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关于“一些经费使用界限不清,监管存在盲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加强对省财政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我办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对我省常用的差旅、接待、会议、培训、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规定以及本办采购、合同、财务内控规定进行整理,形成资料汇编向全办干部发放。

  (二)修订有关费用使用规定。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在征求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意见基础上,修订印发有关费用使用规定。

  十一、关于“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月结盘点。已深入查清“账账不符”的原因为提供表格时当月资产未完成月结。现已完成月结,做到“账账相符”。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办资产进行盘点,结果为“账账相符”。

  (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学习,认真执行《省台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安排3名人员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资产云培训,努力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三)优化日常对接。加强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互动,人事秘书处与综合协调处紧密沟通,提高财务账与固定资产账核对时效,确保资产计提折旧和月结后做到“账账相符”。

  十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完善《省台办合同管理制度》,补充强化合同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对合同验收环节管理。

  (二)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执行《省台办合同管理制度(修订版)》,及时按要求对2024年相关合同进行存档,做到合同归档应归尽归。

  (三)认真查漏补缺。对2020年、2021年浙江·台湾合作周委托服务合同管理未存档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深刻剖析原因。经核实整改,应归档合同已归档到位。相关处室已补办2022浙江·台湾合作周有关合同验收手续。相关处室责任人已接受教育提醒。

  十三、关于“落实干部评价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评价机制。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鲜明干部评价导向。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省台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订印发《省台办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等内容,做到人人知晓,工作透明公开。

  (二)树立正确评优导向。按照《省台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台办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中,把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特别是严格落实优秀公务员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的要求。

  (三)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推动“浙里干部之家”中“我的考核”模块“平时考核”应用细化工作,切实掌握、摸准评价干部工作实绩的基础依据和重要素材。

  十四、关于“统筹处室合力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破解职责交叉问题。结合《省台办“三定”规定细化》,研究破解处室间职责交叉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强化干部大局观念。围绕工作站位高不高、全局意识强不强、精神状态佳不佳、工作效率快不快、工作质量高不高、担当意识强不强、工作制度和工作惯例优不优等“七问”,在全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大讨论,引导全办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协作意识,进一步加强处室间的统筹协调,在全办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数据获取路径。明确人事秘书处为省台办与市、县(市、区)台办联系沟通的统一平台,凡是要求下级台办提供相关数据等事项,由人事秘书处在发文环节加强统筹把关,防止多头重复要数据、要材料。

  (四)优化专班运行机制。制订《省台办专班运行规定》,并于5月28日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避免产生专班不专问题。已解散为完成阶段性任务而成立的工作专班。

  十五、关于“干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干部教育监督。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全办干部大会、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干部组织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教育,加强谈心谈话,及时督促干部加强党性锻炼,严守党纪党规。

  (二)落实落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1月29日,组织召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动员部署会议,重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党内法规,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人事秘书处印发填报工作填写注意事项手册和报告内容自助查询辅助应用手册,对容易出现的少报漏报情况结合个案进行重点讲解。上半年,年度随机抽查和重点核验4人次,填报结果均一致,填报一致率有较大提升。

  十六、关于“领导班子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再学习、再认识、再教育。各支部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办室务会议成员、机关党委(纪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加强对支部工作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导。2月2日、2月6日、2月29日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大会,领导班子成员、党组织书记认真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规定开展机关党委和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抓好机关党委整体功能发挥,落实好办室务会议、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类主体抓机关党建的责任分工和重点任务,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结合本办实际,编印《省台办党支部工作手册》并要求各支部认真对照执行,着力解决个别支部存在组织生活会质量还不够高、政治功能发挥不够彰显、支部活动记录不够规范等问题。

  (四)强化警示教育。相关党支部于4月9日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暨党员大会,再次对去年发生的本支部党员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相关同志也在支部会上再次做了检讨。4月16日,机关党委印发《关于我办1起党员违纪案例的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下一步,省台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切实以反馈问题的整改到位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省台办的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管党治党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三是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持之以恒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到位的,继续巩固提高,并通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落细、落小,确保整改到位,杜绝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并以制度固化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堵住制度漏洞,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切实以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对台工作取得新发展,为服务中央对台工作大局和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87053883;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98号,邮编:310007;电子邮箱:zjstbrsmsc@163.com。

  中共浙江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1/t20241125_230605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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