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4·“县”在落实 | 黔西南兴仁市:“以案挖案”靶向整治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坚持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治相结合,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
2024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自然资源领域痛点难点问题,兴仁市纪委监委以案件查办为抓手,推进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治相结合,推动“惩治防”贯通融合、一体发力,实现从个案清除向系统整治提升转变。
在查处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从单个线索捕捉连带线索,既“以案挖案”“以案带案”,又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顺藤摸瓜挖出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某某等其他4名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并进行严肃查处,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在此基础上“全面诊断”、以案促改,加强类案共性分析和典型个案深度解剖,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针对陈某某等案暴露出的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插手和干预招投标等突出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一案一整改”,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加强源头管控、堵塞制度漏洞,推动建章立制4个,切实发挥综合治理效应。
与此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收取测绘费等突出问题,推动自然资源部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民办实事,解决9个小区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涉及群众1656户,清退8841户村民宅基地测绘费413.5万元。
2024年,共发现自然资源领域问题线索38件,立案13件13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兴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黄福林)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412/t20241226_86403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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