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金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金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许金军简历

  许金军,男,汉族,宁夏吴忠人,中共党员,1967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

  1989.06-1996.0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南分院书记员

  1996.04-1997.08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南分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1997.08-1998.11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南分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正科级)

  1998.11-2001.03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正科级)

  2001.03-2001.09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副处级)

  2001.09-2003.07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副处级)

  2003.07-2004.02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副处级)

  2004.02-2004.07中卫市司法局牵头人(正处级)

  2004.07-2007.10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07.10-2008.10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正处级)

  2008.10-2012.10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正处级)

  2012.10-2012.12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2012.12-2019.01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2019.01至今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alsjk/system/2021/06/15/030088312.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