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特写 | 价格翻倍的校服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我作为一校之长,不仅自己没带好头,还带着领导班子一起犯错,真是太糊涂了!”6月7日,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原百南乡中心小学校长黄某对自己违纪一事后悔不已。

  “一样的校服,原来每年交40元订一套。去年突然要求订两套、价格涨到75元,今年更涨到80元,如果不是有回扣,谁会这样折腾?”此前,那坡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收到群众举报。

  “教育领域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要抓紧解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该纪检监察组随即成立调查组,对问题进行初核。

  在简单分析和梳理问题线索后,调查组决定先找校长黄某谈话,摸一摸他的底。

  “据了解,你们学校都要在春、秋学期为学生订购校服,请介绍下2016年以来学校订购校服情况。”调查组直奔主题。

  “每个学期,都是由个体老板杨某某负责采购,学校再收取学生校服订购费用转给杨某某。”黄某表示,这个决定都是由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

  “我们收到举报,反映你们学校在校服订购中可能存在吃回扣。”

  “没有的事,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在调查组的旁敲侧击之下,黄某矢口否认。

  群众举报是否属实?为加快调查进度,调查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负责调取相关银行交易明细、账目凭证等书证,一路负责找采购商、学校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谈话了解。

  在接受调查组询问时,采购商杨某某说:“校长黄某跟我商量,由我负责统一订购校服。在学校拨付订购款后,再以每套5元返还给学校。”

  “每次,我将订购校服的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杨某某后,他都会把返还的订购手续费给我。”财务人员坦言。

  百南乡中心小学订购校服过程中收取采购商回扣的违纪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于是,调查组再次找到校长黄某。

  “我坦白,我们确实在校服订购中拿了采购商的回扣。”在证据面前,黄某不得不向调查组坦白违纪事实。

  经查,2016年至2018年,百南乡中心小学共收到杨某某返还的手续费1.76万元。这些钱由财务人员在账外保管,违规用于班务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经费补助。

  最终,黄某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违规收取老板返还的校服手续费并用于账外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回。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6/15/030088307.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