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协助党委(党组) 运好“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21-12-0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为提升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积极性,策勒县纪委监委通过纪委书记集体谈话、点评问题,助推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走深走实。同时,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作用,采取月提醒、季通报方式压紧压实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常效。
策勒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班子逐一开展了集体谈话。在各单位集体谈话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永康先后听取各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汇报,随后逐一对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和运用“第一种形态”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点评、直言不讳、点名道姓的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针对指出的问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表态发言。“谈话会上点评问题直指要害,不留情面,真红脸、真出汗,我将对照指出的问题,逐条抓好整改落实,以担当作为的政治责任履行好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策勒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伊拉木江·阿亚孜在表态发言时表示。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对全县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43个党委(党组)的278名领导干部开展了集体谈话,进一步增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自觉,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策勒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每月例会,对各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提醒,每季度汇总各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并形成书面通报下发各驻在单位,目前已下发季度通报3期,极大激发各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积极性。(策勒县纪委监委韩永奎 | 责任编辑 唐阿楠)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54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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