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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巡察反向测评防止“灯下黑”

发布时间:2022-04-23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平凉市庄浪县委巡察办在确保巡察全覆盖的同时,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巡察后反向测评评估机制,将巡察组作为被监督对象,对巡察组工作及作风情况全面监督,防止巡察工作“灯下黑”。

  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向被巡察单位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回访,详细了解巡察组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跑风漏气、以巡谋私、违反程序、越权处置等情况,并听取被巡察单位的意见建议,作为了解巡察组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测评成果运用,县委巡察办结合测评反馈情况,对巡察组人员作出工作鉴定,及时反馈组织部门和被抽调单位党组织,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巡察反向测评过程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县委巡察办在制定完善巡察工作规则时,予以充分吸纳,不断规范巡察工作程序,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县委巡察办还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培训、业务研学等方式,不断强化巡察干部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每轮巡察前,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巡察组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巡察干部时刻坚守纪律底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巡察中,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到各巡察组开展检查督导,除指导了解巡察工作外,重点关注巡察组人员在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从严加强干部监督,提升巡察质量。(供稿 苏永永 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7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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