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互派干部交流 培养“跨界”业务能手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互派干部交流挂职对于强化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储备,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质量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开展互派干部交流挂职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执法权有效衔接,逊克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逊克县水务局开展互派干部交流挂职工作。
一、精准选派,确保干部素质优良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互派干部交流挂职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制定《逊克县人民检察院与逊克县水务局互派干部交流挂职的实施方案》,从成长空间、年龄、学历、专业等多个方面入手,明确选派干部需符合“部门业务骨干、年龄在40岁以下、职务职级为科级及以下的公务员、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条件,确保互派干部既有业务基础,又有工作经验,为培养“跨界”业务能手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从严要求,确保干部真挂实干
该院将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与期满考核结合起来,实行以挂职单位为主、以派出单位为辅的共同管理模式。挂职前召开培训对接会,明确要求挂职采取全脱产方式进行,互派干部要自觉服从挂职单位的管理和领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挂职期间,定期了解挂职干部在岗情况,建立关爱挂职干部工作微信群,掌握挂职干部的日常动态和工作情况,对互派干部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挂职期满后,对互派干部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准确、负责的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存入本人档案。通过上述方式,确保挂职干部真挂实干。
三、实践锻炼,共促办案质效提升
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互派干部交流挂职,是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高质量、专业化发展的一个有力举措。该院派出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干警“走出”检察院,深入学习互派单位的工作流程和工作重点;县水务局派出干部“走进”检察院,用法治的思维考虑事情,用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互派干部充分发挥纽带传输作用,双方共同配合、形成合力,为相关案件办理提供智慧支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交流挂职,是该院创新干部交流机制的重要举措,挂机期间该院干警珍惜机遇,注重学习,认真履职,展示了过硬作风和良好形象。下一步,逊克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互派干部挂职工作,增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工作合力,借助双方专业优势,提升彼此工作质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谱写逊克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hl.jcy.gov.cn/html/11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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