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能动检察|以数字检察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立足当下攻坚突破,面向未来奋勇争先,持续在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上争创一流——
以数字检察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制高点,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清晰定位数字检察工作发展路径,创新探索数字检察工作的模式变革。
□通过专业化团队组建、穿透式监督实践、社会治理融入等不断强化数字检察实战效果。充分发挥检察信息情报中心的作用,建立已有数据共享清单,加强数字监督办案的机制建设,完善线索成案跟踪反馈机制,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数字检察制度成果。
2022年6月29日,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2021年,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任务。杭州作为“重要窗口”省会城市,在新的起点上迈开了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新步伐,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新的征程中,对标“四个杭州,四个一流”的要求,杭州检察机关主动扛起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担当,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杭州担当,立足当下攻坚突破,面向未来奋勇争先,持续在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上争创一流,努力打造数字检察工作的杭州范例。
勇当领跑者,坚决扛起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杭州担当”
牢固树立数字检察工作的“大格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深刻指出,大数据法律监督“无异于执法司法领域异常深刻的数字革命”。作为一项变革式的战略工作,数字检察的核心要义就在于“重塑变革”。重中之重,就是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制高点,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在这一场跨越式的革新浪潮中,杭州检察机关坚决扛起数字检察工作的担当,作为杭州检察工作“两个担当”的重要内涵,在践行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数字检察工作上主动作为,奋勇争先。
清晰定位数字检察工作的发展路径。深刻认识数字检察推动检察工作整体发展的引领性、整体性和撬动性,坚持实战导向,利用数据赋能持续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数字检察“数据平台与建模平台”“技术平台和办案平台”“监督平台和治理平台”三大集成作用,全面推进专项监督工作深入实施,在多办案、办好案、办出有影响力可推广的数字监督案件上下功夫,实现从“办一案”到“牵一串”的跨越,提升整体监督质效,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性。
创新探索数字检察工作的模式变革。在办案中突出“融合”,积极打造数字办案单元,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检一体”,打造融合式专班办案模式。在实战中突出“融通”,既观全局,深入、精准地挖掘涉及刑事拘留、涉企“挂案”、社区矫正、司法网拍等常规执法司法领域类案监督线索,建立数字化场景应用;又谋特色,立足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在互联网、金融、民企、生态环境等方面,研发关系社会治理、民生所需的个案监督数字化场景应用。在监督中突出“融入”,聚焦深挖执法司法深层次问题,推动个案办理向穿透式类案监督、能动性系统治理递进跃升。通过发现批量监督线索,开展系统性、深层次的类案监督,更加深入、精准发现类案背后的社会治理隐患和难点堵点。立足职能为破解治理难题贡献“高含金量”的检察方案、检察智慧,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以更大的参与度、贡献度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有力作为和关键作用。
敢为排头兵,积极用好数字检察监督先发优势,为探索完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提供“杭州经验”
变先发优势为领先优势。杭州数字检察工作起步较早,率先研发推广的非羁码、法治地图、禁业码等应用场景,入选了国家区块链特色领域“区块链+检察”试点,成为浙江省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成员单位。当下,杭州检察机关率先建立融合式一体化信息研判格局,建立起检察信息情报中心,构建两级院信息数据研判一体化机制。目前,共受理包括省、市数字办案专项在内的各类分析任务55项,移交线索33.8万余条。注重盘活内部数据资源和攻克外部数据壁垒的“双管齐下”,依托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试点,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杭州市检察院设立全域数字法治监督总数据仓,实现了数据共享和实时有效。目前,该数据仓已归集政务、政法数据源信息4000余万条,对接接口数据信息7.2亿条,涵盖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市场监管、教育等20个部门77类信息。归集的数据源中,已经在各类场景分析及监督办案中应用数据源72类,应用率达93.2%,实时率达93%。
穿透式打击推动穿透式监督。在浙江省检察院部署的专项监督工作中,杭州检察机关在司法网络拍卖专项监督、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终本执行案件专项监督、社会保障及政府救助资金类案监督等3个专项上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司法网络拍卖专项监督中,以“带长租网拍”为突破口,共筛查案件3.77万件,发现存在虚假租赁重大嫌疑线索24条,以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5人,移送公安办理线索1件,通过大数据赋能办案实现了检察的穿透式监督,提升了监督刚性。
场景研发提升品牌优势。按照“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路径,在落实浙江省检察院部署的专项监督工作同时,结合实际研发多个数字化场景应用,着力打造深层次大数据法律监督推进社会治理的“杭州样本”。目前,正在研发应用12个子场景,其中,法治营商环境共护、社保基金守护、国土资源智护、特定行业准入等4个子场景已经上线试运行,另有8个场景将在今年全面建成和推广。从应用场景延伸的空壳公司监督、耕地税监督等2个专项进入省专项监督一本账,临时用地监督、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监督、特定行业准入监督等4个专项被浙江省检察院业务条线推广。
争做优等生,精心谋划“四融四创”,系统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争创一流
注重布局、办案、统筹三者融合发展,在数字办案监督专项上争先创优。杭州检察机关在数字检察工作中坚持“党组管总、团队主战、部门主建”工作格局,形成兵团化推进、战区制落实的数字检察工作格局与氛围,实现了数字办案监督工作的最佳效果。“党组管总”要求基层院党组因势布局,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一手抓规定动作,一手抓品牌创建,同时增强“一把手”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带头办好案。“团队主战”要求办案专班和办案检察官落地办案,立足全院一盘棋,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处理好数据核查、线索移送、监督成案等各项工作,确保实战实效。“部门主建”要求各条线各部门平衡统筹,调配好人力、精力、能力,抓好任务量的管理,确保重点突破。
注重贯通突破、穿透监督、系统治理三者融合发展,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上争先创优。抓贯通突破,实现了工作有牵头、行动有方案、办案有支撑,让数据、线索成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数字办案成果。抓强化穿透打击,深挖案件背后的刑事犯罪线索和职务犯罪线索,形成全链条打击、全方位治理。抓促进监督闭环,避免“后半篇文章”只做“一半”的现象,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建立数字办案实效“回头看”工作机制,切实让监督落地。
注重“找准切口、模式创新、全省共享”三者融合发展,在数字检察品牌创建上争先创优。复制“带长租网拍”专项监督办案的经验,在刑拘下行、多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等专项监督过程中不断探索和找准数字监督领域的切入口,提升成案率。注重将信息情报中心大数据算力转化为侦查能力、审查能力与调查能力,以部门融合、人员融合、手段融合实现监督提质增效。推动“一域突破、全省共享”,不断应用和实践具有杭州特色的数字监督应用场景,立足手段可复制、经验可推广,争取研发推广主动权。
注重实战、制度、理论三者融合发展,在数字检察体系建设上争先创优。通过专业化团队组建、穿透式监督实践、社会治理融入等不断强化数字检察实战效果。充分发挥检察信息情报中心的作用,建立已有数据共享清单,加强数字监督办案的机制建设,完善线索成案跟踪反馈机制,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数字检察制度成果。围绕“数字赋能推动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中检察机关作用”“构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等重点课题,定期编发《杭州检察数字办案典型案例》,注重经验总结、应用分析与实务理论研究,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作者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207/t20220708_5625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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