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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3期>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共圆“强军梦”

发布时间:2022-07-3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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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共圆“强军梦”

  ——2021年8月以来广西检察机关涉军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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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缮维护军事设施;保障军人出行依法优先,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推进英烈权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广西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关于新时代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国防军队建设、军人合法权益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依法能动履职为服务保障军队建设和军人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展现公益诉讼检察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的新担当新作为。

  

  军地配合汇聚合力

  

  自治区检察院坚持将做好涉军公益诉讼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多次专题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关于新时代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研究提出务实贯彻措施,突出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自觉扛起服务保障军队建设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紧扣新时代强军目标依法能动履职,为共圆“强军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区各级检察院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深化军地检察协作,会同军事检察机关研究提出深化军地协作的具体举措和有效路径:

  

  ——重点围绕公益诉讼日常联络、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及协同办案等进行探索实践;

  

  ——实行军地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进行涉军问题线索移送;

  

  ——深入开展联合专题调研和联合调查核实工作,持续凝聚增强军地检察合力,去年8月以来,军事检察机关向地方检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7件,开展联合调查核实工作19件次,一批军地交织的涉军公益保护难题得到妥善解决。

  

  

  今年6月在总结梳理往年涉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南宁军事检察院组织开展“军地协力护国防”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军事设施维护、军事训练行动保障及军服被装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办案力度。

  

  同时,注重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难题会商、联合监督等工作机制,积极构建配合密切、协同有序的涉军公益保护工作新格局,探索走出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共治共赢的新路子,共促国防军队建设和军人权益保障。

  

  整治军营周边环境

  

  曾经,驻大新县某部队营区外不足300米处的一废弃生活垃圾中转站,因无人管理,附近居民长期倾倒生活垃圾,产生的恶臭气味及滋生的老鼠蚊蝇,严重影响了部队的军事训练和官兵生活。针对上述问题,大新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目前,该垃圾中转站堆存的垃圾已全部清运,部队营区环境明显改善;同时推动行政机关健全完善当地生活垃圾转运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国防和军事利益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面。广西检察机关突出为战保战这一重心,找准切入点发力点实施精准法律监督,坚持以法治手段破解现实难题,积极稳妥开展涉军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力为军队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保护军人合法权益

  

  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是涉军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履职内容。“八一”前夕,全区多地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回头看”活动,深入医院、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公共场所,持续跟进监督之前办理的维护军人优先权益案件整改情况,巩固深化监督办案效果,确保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政策落地见效,助力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

  

  军装是国威军威的标志和象征,加强军服管理,是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军队形象和荣誉的切实举措。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违法销售军服问题,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执法查处力度,违法销售军装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维护了军队军人形象。

  

  河池市检察院在巴马县检察院公开听证室,主办了一场以落实军人免收旅游景区门票政策为切入点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

  

  捍卫烈士荣誉尊严

  

  在今年清明节祭奠先烈活动中,河池市金城江区保平乡、下洛村干部群众又多了一个可以瞻仰烈士的地方。在下洛村花京屯,修葺一新的覃通寿烈士墓静静地坐落在凤凰山脚下,整洁而肃穆。青山有幸埋忠骨,检察建议护英魂。这是2021年8月河池市金城江区检察院办理覃通寿烈士遗骸保护案取得的成果。该案入选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每一个向死而行的生命背后,都有一段不应被忘记的英雄故事;每一个热烈燃烧的义胆忠魂,都蕴藏着一种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历史不应被遗忘,英雄应该被铭记。为加强红色资源保护,更好发挥“红色基因库”作用,全区检察机关立足广西红色文化资源丰富、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的实际,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涉军红色资源公益保护。

  

  

  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部署开展全区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立案办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15件,助推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投入治理资金5309万元,发布9件广西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增强红色资源保护意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

  

  

  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公益诉讼一直在路上。广西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范围,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做好保护、管理、运用的“大文章”,当好国防和军事利益守护者,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审核 | 吴 平

  文字| 邹筱溪 梁 杰

  图片|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编辑|黄 薇

  校对 | 刘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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