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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2-08-0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在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层检察机关作为市域社会治理参与者,应积极贡献检察力量,助力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以政治引领与法治理念相融合,促进市域社会治理深度发展

  政治引领既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重要经验,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特色,更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基层检察机关更要始终坚持将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以强烈的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行使检察权,更好地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要深入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纵向上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与上级检察机关同频共振。横向上要积极推动市域内相邻院协作机制建设,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形成检察监督合力,促进法律监督效果倍增,形成市域内联动社会治理局面。

  发挥检察监督作用,以服务大局和能动履职相结合,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

  扎实推进平安建设,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基层检察机关要以增强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性、协同性为目标,促进织密织牢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以增强公共安全管理实效。聚焦工作重点,参与行业领域整治。例如,自最高检制发“八号检察建议”以来,安全生产管理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使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思路更加清晰。运用检察智慧化解市域社会矛盾纠纷,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政法综治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不仅应有作为,而且大有可为。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治理”事务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常常成为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基层检察机关如何以基层治理为突破口,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公益诉讼检察是一条重要的实践路径。例如,基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履职中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的情形及时监督,对市域内有关纪念设施疏于管理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管理保护职责,等等。

  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多元化体系。检察机关要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持续推进检校共建工作,加大法治进校园力度,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结合司法救助职能,在及时提供经济救助的基础上,会同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开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善后工作,合力构建刑事犯罪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维权救助体系,拓展社会支持面。

  深化检察大数据应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基层检察机关处在司法办案一线、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前沿,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更应充分运用大数据,实现“智慧监督”,为法律监督插上科技翅膀,以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使市域社会治理更加智能化、便捷化。

  善用德治教化力量,以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潜移默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用好检察普法宣传的传声筒。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新媒体与检察业务工作相融合的道路,各类新媒体平台都是检察宣传的有力传声筒。立足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文化,打造检民互动新模式,不但可以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舆论引导能力与社会公信力,也可以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重要宣传渠道。因此,基层检察机关要不断创新市域普法宣传形式,破除惯性思维,树立“开拓者”意识,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为指引,充分依托社区、学校、村屯等群体组织,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努力构建法治文化阵地,以点带面,构建更加健全的市域普法宣传网。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基层检察机关更应树立“小院也有大作为”的坚定信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在推动和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贡献检察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208/t20220801_5695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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