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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身份证号重号导致“被结婚”

发布时间:2022-08-28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多亏检察机关的监督,我的生活终于恢复正常了。”近日,周某对前来回访的湖南省安化县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检察官,请帮帮我吧!有人盗用了我的身份信息去登记结婚,我现在要结婚都结不了。”今年4月下旬,安化县检察院接到一个求助电话。原来,湖南省新化县的欧某在进行婚姻登记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她的身份证号码被一个叫作周某的女子在安化县民政局办理过婚姻登记。不知何时“被结婚”,如今男友又催婚,欧某一时间不知所措。欧某到安化县民政局申请撤销那个用她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的婚姻登记信息,却被告知该情况无法办理。万般无奈之下,欧某找到安化县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能查明真相,还她一个“清白”。

  接到欧某的求助后,安化县检察院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证据显示,欧某可能被周某冒用身份信息登记结婚。于是,检察官来到安化县民政局、公安局调取证据资料。但在进行身份信息比对时,检察官却发现,登记表中的周某并未使用欧某的身份信息登记结婚,两人的身份证号码完全不同。那究竟是什么导致欧某“被结婚”了呢?

  经过求证,办案检察官大胆猜想,本案很有可能是身份证号码重号所引发的“乌龙剧”。

  办案检察官立即着手收集欧某与周某一代居民身份证号重号的证据。但由于一代身份证办理年代久远,公民信息统计工作几经易手,且欧某家中曾遭遇火灾,原来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都已被烧毁,登记有欧某一代身份证号码的证件都无法获取。而周某那边的取证工作也不顺利。周某并不相信办案检察官的身份,但检察官经过多次尝试,并委托当地派出所、村委会担保,最终取得了周某的信任。当检察官正要约定二人的见面时间时,周某的打工地广东省又发生疫情,见面只能搁浅……

  检察官再次到安化县民政局寻找证据,终于在民政局档案室里找到了上世纪90年代由村委会、乡镇民政所出具的周某的结婚登记表及相关信息。检察官决定再去一次新化县,从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入手,调取欧某的身份证明。

  将周某、欧某二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后,检察官发现,欧某与周某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于湖南省新化县。检察官了解到,我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登记发放始于1986年,由各县市的劳动、民政等十多个部门人员组成颁发身份证领导小组。检察官判断,可能由于当时工作量太大,且均为人工操作,导致身份证号码出现了错号、重号的情况;出现重号的条件是两人必须是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同年同月同日出生,且性别相同,而该案中,欧某与周某的情况正好符合上述条件。信息系统查询得到的结果也印证了检察官的判断。

  安化县检察院立即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民政局根据最新一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变更周某的婚姻登记信息。5月中旬,安化县民政局对检察建议回复称,已将周某的婚姻登记信息进行了变更。欧某的婚姻登记问题也终于解决了。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rdjj/mtlx/202208/1563079964444590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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