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助当事人卸下背了8年的“冤枉债”
发布时间:2023-03-0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收款的银行卡究竟是怎么来的?被告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吗?办案检察官就此展开了深入调查……
她终于卸下背了8年的“冤枉债”
“我母亲智力有残疾,她不可能一个人去银行办卡,更不可能花掉别人转账的钱。”拿到法院白纸黑字的判决书时,王欣百思不得其解:智力残疾的母亲怎么会莫名其妙背上了50万元的债务?王欣代母亲赵娟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后,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2022年12月,经检察机关依法抗诉,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王欣的母亲赵娟终于卸下背了8年的“冤枉债”。近日,王欣将一面写着“执法如山扶正义 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手中。
巨额债务从天而降,残疾女子申请监督
2016年2月,吴远、林红夫妇将赵娟告上法庭,要求她偿还转账款50万元。
原来,2014年,吴远夫妇因生意周转需要,通过中介孙强向一个叫周洋的人借了50万元。次年,吴远夫妇与周洋协商还款事宜,周洋与孙强商量后,告诉吴远夫妇把还款转到赵娟的账户中。就这样,“赵娟”这个名字出现在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后因周洋与孙强产生经济瓜葛,周洋否认已通过孙强拿到还款,而赵娟作为那50万元借款的直接收款人,便成为直接被告,其名下唯一一套老房子被法院查封。
2020年11月,赵娟的女儿王欣代其向昆山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仔细审查了法院的判决材料。根据吴远夫妇提供的证据情况,法院审理认为,赵娟收到二人转账并无合法依据,应当予以返还;而赵娟母女由于多次搬迁住址,并没收到法院寄出的诉讼文书,也没有参加庭审,法院也无从知晓赵娟现状。
王欣告诉检察官,母亲赵娟名下所有的卡都是由她保管,而案涉银行卡却不在她的保管范围内。思前想后,王欣锁定了一个怀疑对象——她前夫的父亲,而此人正是孙强。“那张银行卡很可能是孙强带我母亲去办的。”王欣说。
根据王欣提供的线索,检察官前往银行查证,从银行身份认证照片中可以看出,赵娟进行案涉银行卡认证时,身后确实站着一名男子。赵娟也模糊记得孙强曾带她去过银行。同时,银行提供的交易明细也显示,案涉50万元到账后次日即由一个名叫孙强的人取现了40万元,而该银行卡使用期间与之存在大量交易的账户户主名也均为孙强。孙强从事的是借贷中介工作,经常经手客户的大额资金。
锁定目标后,检察官展开了调查。面对检察官的询问,孙强承认是自己建议周洋将吴远夫妇的还款再次借贷给别人以获取更多收益,他本人因官司缠身担心使用自己的卡有风险,经周洋同意后,他才用了赵娟的卡作为收款账户。
案情已水落石出。但从法律角度上看,完整的证据链条还差关键的一环——赵娟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多方走访核实,传递检察温度
“赵娟是我们村的,她不识字,智力发育也比较迟缓。”“她小时候摔了一跤后智力就有问题,她丈夫也是残疾人,前些年已经去世了。”
实地走访赵娟居住过的村委会后,检察官收集到了十余份赵娟曾经邻居的证词,反映她智力发育不正常,只能从事简单的日常活动。检察官还了解到,赵娟曾在2002年被鉴定为智力残疾三级,也申请过残疾人证,但该证件已经过期。鉴于这一情况,办案检察官立即前往昆山市残联,确认了赵娟所持残疾人证的真实性,并协助其进行了补办。2020年12月,赵娟拿到了新的残疾人证。
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官还了解到,赵娟、王欣母女生活非常困难,之前为治疗赵娟丈夫的病,家里欠了不少外债。每月几百块的退休金是赵娟唯一的生活来源,王欣离异后靠着打零工独自抚养女儿,目前祖孙3人借住在亲戚家,这也是诉讼文书未能成功送达的原因。从天而降的50万元“冤枉债”更是让这个家不堪重负。
了解完这对母女生活困窘的现状后,检察官建议她们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帮助母女俩调取相关证据。经过审核认定,赵娟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昆山市检察院遂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抗诉意见被采纳,法院撤销原审判决
调查至此,虽然已基本可以判定赵娟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这还需要有专业机构认定才能作为法律证据。
检察官帮助赵娟母女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服务。经过审查,法律援助中心认为赵娟的情况符合援助标准,便指派专业律师手把手帮助王欣提交诉讼材料,向法院申请认定赵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援助中心也一并免除了对赵娟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的鉴定费用。
同时,昆山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赵娟支持起诉。2021年3月,司法鉴定意见认定赵娟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021年4月15日,昆山市法院判决赵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指定王欣为赵娟的监护人。
至此,本案的证据链条终于完整。赵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办卡、取现、转账等行为的法律含义及其后果,而孙强未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带赵娟办理银行卡,后私自占有、使用该卡,这一点也有他本人证词和银行卡交易记录证实。
鉴于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昆山市检察院依法向苏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经过审核认定,苏州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2022年12月20日,法院依法撤销原民事判决。
卸下背负了8年的“冤枉债”后,赵娟、王欣这对母女终于如释重负,生活迎来了转机。赵娟名下的老房子已经解封,祖孙三人的生活虽然依旧艰辛,但王欣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我相信只要努力,日子会越过越好”。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唐慧玲 葛梦桐)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3/t20230301_6048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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