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镜湖:打造“公诉专长办案”队伍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芜湖镜湖:打造“公诉专长办案”队伍
——全省首批基层检察院10个特色品牌项目巡礼(六)
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针对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诸多专业性强的案件,在公诉部门探索推行“公诉专长办案”机制,将专业性强的案件交给有相关专长的干警办理。2014年公诉部门办理各类案件530多件,其中几个专长办案小组办理专业性的案件达300余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发挥个人专长,强化人才组合。一是分组办案。该检察院公诉部门现有人员15人,共分4个办案小组,办案小组组长分别由科长、副科长和政治协理员担任,成员有1-2名检察员或助检员,并配备1-2个书记员。二是确定案件范围。该检察院从案发数量、复杂程度、案件专业类型等方面综合考虑,将职务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7类案件,分别交由不同的办案小组承办。三是用人所长。分组人员安排上既考虑各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性格特点,又兼顾以老带新。根据每个办案小组人员的能力专长,通过优化组合,发挥了各人所长,达到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效果。
坚持提升案件质量,强化制度管理。一是制度管案。研究制定《公诉人专长办案制度暂行办法》,对每个办案组的办案范围、职责、权限、任务等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以制度促规范。二是统一分案。该检察院受理的上述7类案件约占每年受理案件的60%左右,这几类案件内勤收案后分别进行登记,然后根据案件类别直接分到办案小组。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关。专长办案小组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对“类案”的分析、比较,从办案程序和实体认定等方面对案件质量严格把关。如职务犯罪专长办案小组对3名职务犯罪被告人抗诉成功,实现近年来芜湖市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抗诉成功“零”的突破。专长办案小组办案效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2014年3月,芜湖市检察院将全市范围内发生的利用“伪基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件都交由该院办理,目前专长办案小组已审查提起公诉21件39人,已判决的案件均为有罪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yjs/201502/t20150225_15537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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