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腰”与“亮剑”同向发力 干部才能“有为有畏”
发布时间:2024-08-21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在“三个区分开来”的全方位保驾护航下,笔者认为,“撑腰”与“亮剑”应同向发力,让党员干部在有效监督和厚爱关怀之下,放开手脚干事创业,卸掉包袱轻装上阵,让“愿为、敢为、善为”蔚然成风!
抓住人民满意的“标尺”,亮剑沽名钓誉的乱为者,让“干事者”信心满怀。“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其困厄于荆棘。”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倘若不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一刀切”式地“打板子”,不仅会寒了党员干部的心,还会让更多人把“干得越多、错得越多、问责越多”这个“歪理”奉为圭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风险研判机制,科学看待党员干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错误,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正反面清单,大胆容错,形成容错纠错的科学标准和有效路径,做到“当容则容,应容尽容”。同时,聚焦解决乱作为问题,对于违纪违法、胡乱作为的干部,严肃查处、保持高压态势,督促引导干部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高擎撑腰鼓劲的“火炬”,亮剑热衷名利的不为者,为“担当者”指明方向。在改革的进程中,部分干部由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难免触动了别人的“奶酪”,引起了不负责任的“捕风捉影”式的诬告陷害,让部分干部蒙受“不白之冤”,工作受到阻力、心中受到委屈、社会受到冷落、前程受到耽误。因此,要打好“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组合拳”,坚持为敢闯敢试者撑腰鼓劲,对造谣污蔑者毫不手软。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有效延伸容错纠错机制,防止好干部被“污名化”,为想干事、能干事“兜底”,营造“敢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做好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诬告者的查处和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铲除腐败生存的土壤,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同时,聚焦解决不作为问题,研究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下”的情形、优化“下”的程序、拓宽“下”的渠道、压实“下”的责任,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扬好知人善任的“风帆”,亮剑好大喜功的慢为者,让“负责者”破土而出。“为政之要,首在得人;知事识人,重在考核。”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关键是要把领导班子配优建强、把干部队伍管好用好,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在考察识别干部时,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既看显绩,也要看潜绩,不能光看“表上填的”“纸上写的”,而要看“工作实绩”和“基层民心”,仔细记录群众的反映、业务部门的评价、党委负责人的点评,综合各项考核情况,多方印证、综合分析,立体式为干部精准画像,让“沽名钓誉”者无所遁形,让“躺平式干部”惴惴不安,让“实干家”破土而出。同时,聚焦解决不善为、慢作为问题,明确“下”的情形、优化“下”的程序、拓宽“下”的渠道、压实“下”的责任,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真正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范碧英(宁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s://ylxf.1237125.cn/Html/News/2024/8/20/4552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让村级“小探头”守护基层“大民生”
- >>下一篇: 考察谈话不能“报喜不报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