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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晨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查办大案要案工作成绩突出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临汾市物华天宝、矿产丰富,素称“膏腴之地”,尤其是煤炭资源丰富,因此,也是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扎根于乌金中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去年以来,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使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新进展。特别是立查了一大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如尧都区建设局原局长马金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得到了临汾市委书记谢海的充分肯定。

查处职务犯罪实现重大突破

“去年以来,我们始终把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作为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办案重点,使得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临汾市检察院检察长闫喜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反贪工作方面,临汾市检察院去年共立查131件149人。其中,共立查要案9件9人,是2009年立查人数的9倍,一半是现任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的实职领导干部;立查贿赂案件42件46人,担任实职领导干部25人,是去年立查人数的7倍多;该院还在煤焦、民生、涉农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行动,尤其在工程建设领域,立查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如尧都区建设局原局长马金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尧都区招标办原负责人卫林杰受贿案、尧都区屯里国土资源所原所长王春生受贿案、浮山县城建局原局长陕绍宁受贿案、曲沃县城建局原总工程师白永安挪用公款案等。

在反渎工作方面,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去年立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52件60人。

“去年以来,我们逐步转变了工作思路,由单纯依靠事故办案转变为全力自行发现线索、主动出击办案;由单纯查办简单的渎职侵权犯罪转变为深挖渎职侵权案件背后的权钱交易的 ‘窝案’‘串案’。”检察长闫喜春表示,去年通过自行发现线索查办案件37件40人,占立案总数的67%,彻底改变了查办渎职犯罪靠事故的状况。

据介绍,临汾市检察院还在国土资源、退耕还林、环境保护、房产登记等18个新领域查办案件39件42人。

此外,临汾市检察院先后深入公安、法院、税务、银行等系统开展法制讲座活动108次,听课人数达13000余人,其中一人在受教育后当场自首;组织12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到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促进企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

“去年,临汾市检察院积极促进企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检察长闫喜春介绍说。

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临汾市检察院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时,着重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方向和方式的建议;在执法办案中,在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的同时,严肃查办影响企业发展的贪污贿赂案件30件30人,努力做到了不因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影响企业经营,不因检察机关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因对重大违法犯罪打击不力而使合法权益受到重大侵害。

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临汾市检察院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管理办法》和《开展巡回检察服务农村工作办法》,指导基层检察院开展派驻乡镇检察室试点工作,并广泛地开展巡回检察服务,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立查涉农职务犯罪32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为进一步推动省检察院一个 《意见》、两个《办法》的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了“三深入”活动。临汾市检察院组成10个调研小组,深入17个县市区和市直范围内的30余个农村、企业和社区进行了走访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打击刑事犯罪取得新成绩

在临汾市检察院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的座谈会上,民进尧都区副主委、临汾二中教师刘小燕认为襄汾“9·8”溃坝案公诉意见书融情理法与一体,文采飞扬、感人肺腑,并当场收藏了该案的起诉书。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在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维定。”闫喜春检察长告诉记者,截至到11月25日,两级检察机关共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25件2394人,提起公诉1774件2717人。其中,成功办理了襄汾“9·8”溃坝事故案。

在办理襄汾“9·8”溃坝事故责任人张佩亮等人涉嫌重大犯罪的案件中,临汾市检察院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在较短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了审查起诉任务。同时,专案组根据庭审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多次进行庭前模拟演练。

案件审理后,公诉人的优异表现赢得了旁听此案的省市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抚慰了受害者家属的情绪。

据悉,去年,该院公诉一处被省委、省政府授予 “山西省劳动模范集体”的荣誉称号。

翼城刘沟煤矿 “7·31”爆炸事故发生后,临汾市检察院侦监、公诉等部门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翼城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在24小时内作出批捕决定,5天后就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做到了快捕快诉。目前,法院已对13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4人被判死刑(2人立即执行,2人死缓),1人被判无期徒刑,8人分别被判除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临汾市检察院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3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捕决定,对125人作出了不诉决定。

如该院公诉办理刘红青诈骗一案时,考虑到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的因素,在认真比照同类犯罪案件的量刑标准后,将审级下放,并建议基层院视退赔情况予以从轻处罚,使被骗群众得到了大部分的赔偿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种工作机制做坚实后盾

临汾市检察院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如此突出的成绩,与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与健全的工作机制密不可分。

侦查一体化机制的运用。采用指定管辖、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该院共协调指挥9个基层院办理33件38人,其中副县级以上要案9人;特别是去年4月份,仅用20天时间就协调指挥7个基层院办理13件17人。

“检医联动”机制的运用。该院除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办案安全的各项规定外,还与该市第二人民医院合作,启动了“检医联动”机制,即第二人民医院成立了办案医疗保障组,检察官办案前先与该小组取得联系,确定案件责任医师,在讯问前对讯问对象进行体检,讯问对象如果发生突发疾病,能及时对其进行抢救。讯问结束后,再次给讯问对象做一次体检,保障嫌疑人人身安全和办案过程的安全。

案件集中管理机制的运行。该院积极响应省检察院对案件实施集中统一管理的改革部署,于去年7月1日率先成立了首家市级案件管理中心,随后开展了清理积案、督促备案、收回各部门法律文书统一开具等工作,截至12月份,受理并分流各类案件177件276人,备案各类案件及法律文书307件 (份),开具法律文书74人(份)。

干警培训机制的形成。去年,与西南大学联合开办了“临汾检察系统法律专升本远程教育学习班”,全市56名干警参加学习;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了三期高级检察业务培训班和一期预防职务犯罪高级研修班,210余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临汾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案管工作人员专程赴南京、常州市检察院和苏州高新区检察院进行学习,洪洞县检察院派79名干警分三批到贵阳南阳区检察院、昆明官渡区检察院等参观学习,极大地提高了领导及干警的能力。

勇持彩练当空舞,执法为民铸检魂。如今,临汾市检察院在检察长闫喜春的带领下阔步继续前行。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102/t20110224_5019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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