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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看似早晚都签到,数据分析测出谎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月28日《检察日报》第10版

  

  

  “早晨在手机监管软件上签到后乘坐火车去了邻市,和朋友吃顿饭后马上就乘坐火车回来,到家后又在软件上进行了签到,原本以为没人知道我未请假外出,没想到检察院会查得这么细。”这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在与违规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时出现的一幕。按照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因故离开社区矫正执行地的正当事由、印证材料等内容后是可以请假外出的,但有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往往抱有侥幸心理,未履行合规手续,利用监管软件及监管制度的漏洞,做出违规行为。

  

  为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现象,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该院前期一直委托当地公安机关查询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并对照社区矫正档案中的请假文书排查脱管漏管线索。2023年初,该院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型。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在公安机关查看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数据。

  

  该模型通过内蒙古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与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分析,获取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将行动轨迹与请假情况进行数据比对碰撞,得出社区矫正对象未经请假审批私自外出的情况和具体外出时间。再与社区矫正对象签到、惩戒情况进行数据比对碰撞,筛查出是否存在异地签到、两次签到间隔时间、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因本次违规外出受到惩戒等情况,最终通过分析判断作出处理决定。该模型的研用不仅纠正了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利用手机监管软件签到间隙违规外出返回后再次签到,有意制造未曾外出的假象来逃避监管的情况,还纠正了一批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后在异地签到,司法所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的情况。

  

  

  

  

  

  同时,该院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大数据应用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大数据应用的衔接配合,明确各部门依托各自现有的信息化平台,整合社区矫正对象数字信息资源,细化三个部门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协作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形成监督合力。

  

  “我们会将此情况书面反馈至自治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将结合你的日常表现及本次违规外出的具体情况进行惩戒。你们也要牢记‘请假事由须正当、请假手续须正规、面对惩戒须正视’的规定要求。”该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每次在对违规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核查谈话时,都细致入微地做好释法说理。

  

  

  

  

  

  

  2023年以来,该院利用该模型对社区矫正对象共计开展核查121人次,覆盖辖区内10个司法所,共核查出未经请假私自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6人,提出的纠正意见均已得到采纳。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调整社区矫正对象签到间隔,社区矫正机构均已对未经请假私自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惩戒,且在工作场所将相关惩戒文书予以公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有效助力区域平安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2/t20240229_63198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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