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梅:不要人夸好颜色 只留清气满乾坤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人生感言:在生活中,喜欢简单,用美好滋养内心。在工作中,秉善良之心,对当事人温情对待,用情理感化其内心;对案件公正对待,用公正司法来服人。
——张青梅
张青梅现任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从事检察工作十年来,她一直奋斗在业务工作第一线,先后在公诉、民行部门工作,以较强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能力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获得红山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被赤峰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业务专门人才”、获“首届全区民行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背后,体现着张青梅作为一名民行检察官为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价值追求所作的努力。
2012年底,张青梅初到民行科,时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实施,近十年不接触民事行政法律,面临着新法层出不穷、旧法也历经多次修改的局面,她面对民行案件措手不及,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面对挑战,她迎难而上,化压力为动力,不会就要学,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事法律及行政法律、实体法与程序法、审判法律与执行法律,一本本学,记笔记、查法条,如饥似渴地汲取着业务知识;另一方面,由于民行部门案件数量少、实战经验积累慢,她有针对性的认真研读法院判例及点评、旁听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等。
正是凭着这份坚韧和执著,张青梅为办好民行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通过点滴积累不断成长,张青梅在两年时间里办理了各类民行案件42件,在2014年赤峰全市民行业务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勇于探索民行监督新领域
张青梅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带领红山区民行科不断探索深化多元化监督格局,在执行监督、督促履行职责、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开展工作。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民行科与区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共同开展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查看近三年红山区20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卷宗。针对卷宗中发现的问题,张青梅查阅了大量行政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梳理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向院检委会提出向区八家行政单位发出17份检察建议的审查意见,建议完善内部制度、加强涉案物品管理及追缴罚款等,获得检委会一致同意。建议发出后全部被采纳,各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分别开展了执行培训、自查自纠活动、加强整改措施等。专项活动开启了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张青梅充分利用做律师时积累的与群众沟通交流的经验,热情、耐心地倾听当事人诉说,用通俗化语言释法说理,力争解决矛盾,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简单为办案而办案。张青梅对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的案件,为申请人耐心解答,释明法律政策及不支持监督申请的理由,并对其案件的后续工作提出一些建议,使申请人心平气和地接受意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7/t20150716_16403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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