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五措并举”力促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在“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中,彭阳县成立专班,制定方案,突出案件质量这条主线,采取五措并举,力促案件质量提升。
抓培训学习,全面提高能力素质。举办审查调查业务培训班,对新任职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系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以及办案规定,熟知案件办理流程、审批权限。认真查找办案工作中易犯常犯的“老毛病老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研究解决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分类组织培训,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抓案件评选,建立审查调查人才库。制定优质案件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评选程序,对2018年以来已结案的审查调查案件开展优质案件评选,以优带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遴选、培养、使用三个环节为重点,建立彭阳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和审理人才库,对入库人才加强管理培训,积极探索创新协作片区办案、集中办案的模式,进一步整合人才资源提高查办案件整体质效。
抓责任落实,加强法法有效衔接。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对移送起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案件审理室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凡在本地开庭审理的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组织审理、审查调查、宣教和案发单位等部门及评查专班相关人员参加庭审观摩。对审查调查部门移送审理的案件在办结后进行质量评析,每半年以室为单位对评析情况在本级进行通报。
抓监督管理,深化信息平台建设应用。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为契机,突出监督职责,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相结合,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在案件质量提升中的协调促进作用,突出抓好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措施使用监管。结合每月案管数据上报工作,对整体案件质量进行监测评估,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信访检举信息平台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操作和跟踪指导,确保平台应用人员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提高案件办理信息化水平。
抓案件评查,提升执纪执法质量。成立工作专班,分组分类抓好案件质量评查,把案件质量抓实抓细抓在日常。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由案件主办人负责对所办案件进行自查自纠,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对案卷进行全面审视,查漏补缺。整改问题,组成抽查验收组,分别对片区案卷进行随机抽查,再发现问题,再进行整改,坚持问题没有整改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彭阳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5/t20210524_391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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