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 · 检察日报|迟到的“人生第一证”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日报》 头版
《出生医学证明》是我国目前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地点、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作为孩子的“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是极其重要的。
2018年的一天,在云南省昆明市务工的四川籍男子陈强(化名)前往昆明市A医院,准备为儿子陈星(化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却发现该证明已被他人冒领。在接下来漫长的6年里,陈强各方奔走,一心只为申领到属于儿子的那份《出生医学证明》,却始终未能如愿。而这份证明,被另一个同龄男孩李时(化名)占用着。
一纸《出生医学证明》,紧紧牵动着两个家庭、两个孩子的命运。近日,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最终促成陈星的《出生医学证明》得以换发,李时也得到妥善安置。至此,一场历时6年的行政争议迎来了实质性化解。
唐氏儿《出生医学证明》被冒用
落户之路受阻
1994年8月,陈强与陈梦(化名)在四川省大邑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随后,这对新婚夫妻一同前往云南,踏上了务工之旅。
2012年7月,陈梦在昆明市A医院诞下一名男婴,取名为陈星。令人遗憾的是,经医院诊断,陈星患有唐氏综合征,且伴有其他先天性健康问题,若未能给予妥善的照顾与必要的医疗干预,可能活不过6岁。
考虑到孩子的身体状况欠佳,且返回四川老家的路途遥远、奔波劳累,陈强夫妇一直未去医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也未给陈星办理落户手续。
面对生活中的重重挑战与不如意,陈强夫妇的感情逐渐产生了裂痕。2016年,这段婚姻通过诉讼的途径画上了句号。陈星由父亲陈强负责抚养教育。
幸运的是,多年来,陈星身体状况一直较为平稳。2018年,陈强打算回四川为陈星办理落户事宜。当他前往A医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却被告知该证明已于2017年被前妻陈梦申领走了。令人惊讶的是,被申领的证明上所登记的出生时间等信息与陈星的情况完全吻合,但所登记的孩子姓名却是“李时”,父亲的姓名则标注为“李茂”(化名)。
李时是谁?李茂又是谁?陈强四处问询,终于找到了答案——
原来,李茂是陈梦的四川老乡。2012年的一天,李茂的妻子杨花(化名,二人现已离异)在昆明某铁路附近偶然间发现一名男婴。杨花因没有生育能力,见男婴健康又可爱,便想收养这个男孩。经过与李茂商量,两人决定以父母身份收养这个孩子,并为其取名为李时。
2017年,为了确保李时能够顺利落户并接受教育,李茂在了解到陈梦的孩子出生后尚未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后,恳请陈梦将陈星的《出生医学证明》转用于其养子李时的身份登记上。
换证陷入死循环
寻求检察机关帮助
在成功追踪到儿子《出生医学证明》的去向后,陈强赶忙寻求陈梦与李茂的协助。最终,他获得了两人的配合,共同完成了三份亲子关系鉴定。
鉴定结果明确显示,陈强是陈星的生物学父亲,陈梦则是陈星的生物学母亲,而李茂并非陈星的生物学父亲。陈强打算用亲子鉴定结果去A医院换发陈星的《出生医学证明》。
A医院认为,确实存在李时这个小孩,现在的证据仍然证明不了李时和陈梦之间是什么关系,不能换发。当陈强找到李茂时,李茂拒绝让李时和陈梦做亲子关系鉴定。
要证明自己的前妻和别人的小孩没有关系,除了亲子关系鉴定,还能有何途径?陈强多次奔波,终究无法撬动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
无奈之下,今年4月1日,陈强以A医院为被告,向五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出生医学证明》。4月8日,五华区法院作出裁定,认定A医院于2017年3月签发案涉《出生医学证明》,而陈强在今年4月1日才提起诉讼,已超过五年起诉期限,故而裁定不予立案。
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后,陈强既未提起上诉,也未申请再审。在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却未能得到解决之后,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五华区检察院反映情况,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希望可以通过检察院的监督,纠正医院的错误行政行为。
破解“程序空转”
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
“经过我们的初步调查,确认案涉未成年人陈星患有唐氏综合征,如今已12岁却仍未落户,并且由单亲抚养,无疑属于社会弱势群体。鉴于原行政行为可能对陈星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我院决定依职权受理此案。”五华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徐晓凤向记者介绍。
检察机关经过调查核实,证实陈梦并非李时的生物学母亲,李茂也不是李时的生物学父亲,根据相关法律,A医院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负有法定职责,且案涉《出生医学证明》登记错误对陈强父子造成重大影响,应属无效。今年6月,五华区检察院向A医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案涉《出生医学证明》予以换发。
换发时,A医院却告知陈强,还需上交登记错误的《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和副页。这让陈强犯了难:《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早在李时办理落户时,已交给四川省合江县某派出所,他无法从该派出所将其取出。
与此同时,李时是否确为李茂前妻所“收养”的情况尚待核实。如果李时在落户时所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他的户口问题该如何妥善解决,教育权益又如何保障?此外,关于李时的监护权归属也亟须明确。这一系列问题彼此关联,错综复杂,检察机关在解决陈星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同时,必须同步攻克这些连环难题。
针对上述问题,五华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经过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如实陈述和听证员们的公开评议,大家一致认为由检察机关配合该区卫健部门发函至合江县公安局,请求公安机关返还错误的《出生医学证明》副页,A医院根据检察建议先行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以便让陈星尽快落户。听证员们还提出建议,希望检察机关协调公安机关对李时的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以排除其被拐卖的嫌疑。后公安机关排除了李时被拐卖嫌疑。今年8月,A医院对陈星的《出生医学证明》予以换发。
为了尽快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办案检察官前往四川省合江县,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协助下,督促公安机关注销了李时的原户口,返还李时落户所用的《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并明确可将李时落户在当地的民政集体户口上,届时也会指定其养父李茂担任监护人,悉心守护李时健康成长。
今年9月,李时已顺利迈入了初中校门,开启了崭新的人生。
“此案的办理为两个家庭、两个孩子重新点亮了希望之光,让他们在命运的波折中,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与温暖。”徐晓凤感言。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2411/t20241104_67109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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