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抹黑再敲诈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5人团伙在网络上制造、传播企业虚假负面信息,并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近日,经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徐某、齐某等5名被告人十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11万元至1.8万元不等罚金,并责令5人将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企业。
吴先生经营的食品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平稳发展,营业额逐年上升。2022年5月的一天,吴先生偶然发现网上的一篇文章捏造事实,称其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涉嫌传销,并已被法院冻结资金上亿元,文章被多个公众号转载,形成了一定的关注度。
着急的吴先生通过文内的联系方式与发布者徐某联系,却被告知:“想要删帖,要拿50万元。”吴先生拒绝了,后通过向平台申诉删除了文章。但没过多久,吴先生又发现数十个公众号发布了类似文章。同年11月,吴先生以侵害名誉权对徐某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徐某不仅没收敛,还继续向吴先生索要钱款,并让更多公众号转发文章。由于这些负面信息在网上持续发酵,吴先生公司的营业额直线下降。无奈之下,吴先生只得妥协。经过多次协商,徐某收取了吴先生10万元,另以会员卡充值的方式向其索要了2万元。很快,徐某按约定删除了相关文章,并表示以后不会有人再敢发吴先生公司的负面信息。
2023年4月,某地警方在办理一起利用网络舆情敲诈勒索案件时,发现了徐某、齐某等人作案情况,遂将犯罪线索移交给北京市公安机关。经查,自2020年以来,徐某注册的公司在多个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企业涉嫌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负面消息,以此逼迫企业付费删帖。徐某等人还通过与被害企业签订所谓的广告合作、危机公关协议等形式,企图将敲诈勒索行为合法化。
同年8月,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审查后发现,可能还存在其他未报案的被害企业,便引导公安机关以徐某等人的公司银行账户、在案被害企业的证人证言等为突破口进一步追查,并通过案件串并的方式,在外省多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的网络舆情敲诈勒索案件中,发现了更多被害企业,追加多起犯罪事实。
经审查,徐某等5人犯罪团伙利用网络发布负面信息敲诈勒索多家企业,共计获得钱款80余万元。今年4月19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徐某等5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12/t20241209_16825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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