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手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1月26日《检察日报》7版头条
检察长讲堂
对同类型案件深入归纳总结规律,明确监督靶向,开展类案监督,全面提升检察监督的精准度,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持续强化内外部协作配合,内部坚持部门联动,外部加强与公安、法院、监察等单位在线索移送、立案监督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从而建立起高效的线索移送渠道并不断规范和完善移送流程。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揭露案件事实真相,更要依法开展监督撤案,防止无辜者受到错误追究,避免浪费司法资源,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司法程序的起始环节,对于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准确性和高效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2024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检察院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从检察立案监督入手,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做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的公平正义。
类型化监督立案,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质效。在办理刑民交叉案件时,对同类型案件深入归纳总结规律,明确监督靶向,开展类案监督,全面提升检察监督的精准度,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事人申请监督立案的,检察机关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经审查认为民事案件与涉嫌犯罪案件系同一事实,全案不属于民事案件而涉嫌刑事犯罪,或者民事案件与涉嫌犯罪案件虽不是同一事实但有牵连关系,部分涉嫌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办理的马某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监督案,在张某敏与马某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马某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转移财产,导致判决无法得到执行,张某敏历经曲折,最终选择了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办案检察官经多次接访、查阅相关案件材料,认定该案属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情形,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督促侦查机关赴北京、上海等多地收集证据,最终马某军受到法律制裁。
在拓宽类案线索渠道方面,持续强化内外部协作配合,内部坚持部门联动,外部加强与公安、法院、监察等单位在线索移送、监督立案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从而建立起高效的线索移送渠道并不断规范和完善移送流程。4月,通过线索移送机制,发现何某、杨某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监督线索后,刑事检察部门与民事检察部门共同围绕涉案财产的隐藏和转移路径,通过案件研讨、资源共享等方式进行证据材料收集,高效、精准地进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类案的立案监督。在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后,认真审查,在提起公诉的同时,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案件调解等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上交转移和隐匿财产的剩余部分、自觉履行还款义务,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判决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今年以来,阿荣旗检察院共办理当事人申请监督、内部移送线索监督、办理案件中主动监督立案6件。
精准化监督撤案,保障民生权益、捍卫司法公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检察机关通过精准化监督,能够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精准识别并撤销不应当继续追诉的案件,防止错误的刑事追究,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因此,检察官要深入细致地审查案件的每个细节,敏锐地发现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撤案线索,并及时启动监督程序,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撤案,避免群众被不当追诉,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如在办理一起“风水大师”诈骗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在严谨细致审查案卷后,发现报案人的行为不符合客观实际,其并非因产生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而是有事先存在敲诈勒索的主观目的的可能。检察机关通过自行补充调取证据、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作用,引导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取证,逐步掌握了报案人涉嫌敲诈勒索的证据,最终确认报案人系团伙作案,并发现该团伙曾在黑龙江省多地以同样的手法实施多起敲诈行为。最终建议公安机关将该案撤回审查起诉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同时将报案人涉嫌敲诈勒索罪线索依法移送黑龙江省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揭露案件事实真相,更要依法开展监督撤案,防止无辜者受到错误追究,避免浪费司法资源,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同时能够充分证明国家机关是维护正义的堡垒,绝非犯罪分子实施敲诈勒索可以利用的工具,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今年以来,阿荣旗检察院共监督撤案55件。
数字化立案监督,优化监督途径、促进社会治理。充分借助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和手段,发挥数据要素效能,从刑事立案监督的个案办理中提炼类案监督规则,精准发现类案背后的系统性、链条性治理漏洞和行业管理突出问题,推动刑事办案规则向社会治理规则转化。在应用大数据模型开展对二手房买卖可能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立案监督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103条,并将全部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50件;针对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相关行政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高检察监督质效,坚决维护国家机关证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从立案监督中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仅是检察机关对法律的忠诚实践,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每一次立案监督的精心办理,都是对法律的严谨遵循,确保案件从源头到结尾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是对法治精神的具体诠释,阿荣旗检察院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依法履职,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11/t20241127_673982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 过上好日子
- >>下一篇: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会见巴基斯坦旁遮普省首席部长玛里雅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