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传学讲学 以传促行 做实培训“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参加了平凉市检察院与兰州大学联合举办的全市检察理论素养培训班,特别是现场聆听了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教授有关法学理论研究、系统性文献综述等方面的精彩授课,为我今后的论文写作提供了新思路……”近日,灵台县检察院干警李鹏程结合培训心得,为该院全体干警进行“滴灌式”“传导式”授课。
为进一步扩大外出培训学习效果,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享,近日,甘肃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开展“传学讲学、以讲促学”活动,真正做实培训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岷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案管刑执控申政研检察部主任范红梅以“从参赛历程感悟高质效内涵,落实落细检察业务管理”为题开展培训传学活动;陇西县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综合行政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心得分享会……
在这些培训中,参训干警围绕自己参加培训班的所学所思,为干警们分享了外出培训的体会与成果,努力在学习交流中取长补短、互学互鉴,拓宽检察工作的思路与方法,提升干警的综合能力素质和检察业务水平。
干警们纷纷表示,虽然没有到现场参加培训,但是通过传学讲学活动,参训人员把培训中学到的新知识、新理念与本院业务实际相结合,制作成PPT供大家学习,培训成果发生连锁反应,效果进一步扩大。
“传学讲学活动为年轻干警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展示平台,既是院党组对干警个人素质能力的检验,也是对培训成果的一次总结和检阅,上台授课对提高干警办案专业能力、自身表达能力和办案逻辑思维都是一种锻炼和提升。”灵台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岷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打造“传讲+互动”培育课堂,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坚持开展传学讲学,以传促学,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我们将不断完善‘传学讲学’机制,有效发挥外出培训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引导青年干警把培训内容‘学进去、讲出来’,持续强化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能,努力打造一支踔厉奋发、实干担当的检察队伍。”陇西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渭源县检察院持续做优做好“师带徒”培优传帮带工作,建立“师带徒”帮带计划,为青年干警选配素质好、能力强、经验足的领导干部作为“培养导师”,每月常态化开展“师带徒”谈心交流,让青年干警学有目标、干有方向;组织召开青年干警、业务能手、履新干部和新进人员“四个座谈会”,充分发挥“老中青”优势互补作用,注重补足青年警力,使各年龄层次人员分布协调,着力发展青年党员干部,为队伍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据介绍,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2023年以来,甘肃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大力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在全省各级院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政策的情况下,围绕调研反馈的教育培训需求,超前探索实施“传学讲学、以传促行”机制,安排外出参训干警结合所学所思“再授课”,倒逼参训学员“在参训中当好学生、在传学中做好老师”,学员就其参训班次中学习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业务技能、理解感悟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思考,开展传学授课,确保传学讲学内容更加符合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实现教育培训“解渴管用”,持续强化教育培训质效。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54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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