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培训班为高质效检察履职“充电蓄能”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2月2日至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专题培训班。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各内设机构、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培训,通过为期5天的集中学习,为高质效检察履职“蓄能”,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检察工作注入强劲“动能”。
此次培训精选课程、突出实效,通过专家学者讲授、视频教学、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树牢改革没有局外人、旁观者的观念,增强谋划和推进检察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理论武装和业务能力。
翻开培训课表可以看到,着眼于政治素能提升的课程贯穿始终:《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黄文艺深度解读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宁夏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所长李保平系统阐释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宁夏实践研究;自治区党校副校长王丛霞围绕“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为学员进行专题辅导。
此外,课程还紧扣最高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研究部署,集中学习应勇检察长在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首批班次授课讲话和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讲话,聚焦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等重大课题,研习如何更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及如何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等。
分组研讨环节,学员们围绕主题,针对如何更好地将学习成果融入检察工作实践,深入开展研讨交流,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打算和措施。大家一致认为,要让学习成果深度渗透检察工作,以学习驱动创新,借理论指导实践,从优化办案策略到提升监督效能,全方位锻造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在每一个案件里践行公平正义,于每一次监督中彰显法治权威。
谈到对这次培训班的感受,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洪俊峰感受深刻,他表示,这次培训是党性洗礼,更是精神充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做党和国家改革的服务者、法治领域改革的参与者、检察改革的实践者,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这次培训让我思考如何更好地把工作做好,坚守法治信仰,践行为民初心。”检察侦查部马鹏达表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更好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需要。
“培训班不仅是一个传道授业的平台,更是检察人员交流、解惑的宝贵机会。”重大犯罪检察部乔彬刚表示,通过连日来的专题培训,深刻认识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今后要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昂扬的精神、更充足的干劲,投身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为加快推进宁夏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xw/njdt/202412/t20241210_953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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