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眼看陇检240】检察日报丨“三管齐下”惩治虚假诉讼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12月5日,检察日报刊发《“三管齐下”惩治虚假诉讼》。
《检察日报》截图
近日,甘肃省灵台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虚假人民调解申请司法确认案件。该院在纠正错误裁判结果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三管齐下”打击治理虚假诉讼。
2023年8月,冯甲(化名)向灵台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声称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调解书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对方当事人存在伪造证据的行为。
“针对冯甲的主张,我们调阅了法院审判卷宗,并比对相关证据,发现确实存在证据内容、笔迹不一致的情况,随即开展调查核实。”办案检察官介绍。
据悉,2016年6月,冯乙(化名)以开发房地产为由,向其堂兄冯甲先后多次借款529万元,并出具借条。因冯乙未按期还款,2022年4月,冯甲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冯乙与从事律师职业的妹妹冯丙(化名)串通,冒用冯甲的名义,申请法院保全冯乙名下330万元的劣质股权,并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打算以劣质股权抵债。后因股权无法过户给个人,调解协议未能履行。于是,冯乙、冯丙又在冯甲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加盖冯丙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制作将前述劣质股权过户给冯甲名下公司的虚假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调解确认。冯甲意识到被骗后,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鉴于该案存在伪造证据、虚假调解的情形,2023年10月,灵台县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撤销涉案调解书。今年4月,法院启动再审,裁定撤销涉案民事调解书、诉前调解确认裁定书及财产保全裁定书。
“我们还联合法院将涉案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办案检察官介绍,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针对涉案律师事务所存在的管理漏洞,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针对检察建议反馈的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并对全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开展了集中约谈,进一步加强管理。(记者南茂林)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47/354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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