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检察监督推动农村受损公路及时修复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日报》2024年11月30日第2版
百草丰茂,莲叶田田,岭南古民居里欢声笑语。
近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作为“乡村振兴体验员”,来到莲洲镇进行实地体验,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
长期以来,莲洲镇以其独特的岭南农耕文化和宜人的乡土风貌滋养着地区生态农旅经济发展。近期,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下称“航展”)更将航展的“第二展示区”设在了珠海莲洲通用机场旁。然而,在和美乡村发展进入“快车道”的同时,莲洲镇出现的部分“问题公路”却成了横亘在眼前的障碍。
路不是没修好,而是被挖坏了
“以前这条路很好走,自从这个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开始施工,每次施工填埋过后,道路总是不能复原到以前的状态,好好的路面坑坑洼洼,一下雨就积水。”今年6月,斗门区检察院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上收到某污水处理工程占道施工造成莲洲镇多个路段毁损的问题线索,随即开展走访调查。
莲洲镇石龙村村民告诉该院检察官:“我家的农家采摘园近几个月客人少了,问了几个熟客都说路太颠簸,开车过来费时费车。”
公路毁损不仅影响到村民的生产生活,也干扰到航展的顺利开展。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这些“问题公路”是通往航展“第二展示区”珠海莲洲通用机场的必经之路,存在建设项目占用农村公路施工后未按原标准进行修复、项目发包方对在建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暴力施工损坏农村道路桥梁等问题。经充分调查,今年6月6日,斗门区检察院对辖区农村公路养护问题依法立案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府检联动治理“问题公路”
为推进解决“问题公路”,今年6月14日,斗门区检察院组织属地镇政府、交通运输部门、施工项目发包方召开磋商推进会。会上,与会各方直面“问题公路”的症结展开热烈讨论,明确了辖区公路管护问题的重要“堵点”在于施工项目路面修复不到位、验收不同步。
检察官还了解到,斗门区政府曾于2023年围绕农村公路管护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责任不明晰等问题,并未及时解决。鉴于此,今年6月18日,斗门区检察院依法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从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强化执法等方面督促其依法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监管职责;同时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将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及时反馈至区政府。
今年7月,斗门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提升方案,明确施工单位在工期内对施工路段的养护管理职责,细化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等。会议同时决定,对于部分里程长的涉路施工项目按照“完工一段、验收一段、移交一段”的方式推进,由执法部门加强执法,视情况采取责令停工、追偿损失等方式督促责任方担责。
会后,区交通运输部门积极行动,开展排查治理全区路面损坏、积水、杂草等问题288宗,并对辖区97处项目施工导致公路受损问题开展全面修复治理,责令相关违法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加快制定修复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修复验收。“问题公路”最终恢复平整顺畅。
续写农村公路养护“后半篇文章”
为加强联动协作,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走深走实,今年11月,斗门区检察院与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路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路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通过强化检察机关与路长制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工作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反馈办理台账等机制,推动形成道路交通及运输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
农村居民也成为该院服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分子。斗门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定期与基层代表开展座谈会,聘任基层代表委员、乡镇干部、村民代表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积极发展村镇干部成为公益联络员,并对公益诉讼的办案成果进行跟踪。”该负责人说,该案也入选了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事例(第二批)。
“路修好了,能让更多的人来我们美丽乡村走走看看,也希望这样顺畅的公路真正成为带动我们安心致富的幸福路。”莲洲镇石龙村的村民说道。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mtbb/202412/t20241204_67494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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