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深化改革创新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2月7日《检察日报》第3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这是党对司法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其中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胸怀“国之大者”,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使命必达的决心持续加强实践探索,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实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呼伦贝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更好支撑和服务内蒙古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筑牢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鲜明政治底色,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以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呼伦贝尔地处祖国北疆中俄蒙三国交界地带,在维护国家安全大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围绕贯彻一条主线、办好“两大事件”、加快实施“六个工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秉持“立足全区干在先、走在前”的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在服务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更大检察新作为。
聚焦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目标要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核心理念谋划改革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明确提出“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公平正义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聚焦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是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提出的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亦是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理念。司法办案中的每一个案件都意义重大,关系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关系着党的执政根基的稳定和经济社会的有序健康发展。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要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更好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优化检务公开、群众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数字检察等工作机制,做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以坚定的改革信念和有力的改革举措,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中切实扛起检察责任。
健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保障措施,以完善司法办案监督制约和保障机制为重点,为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保驾护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要实现这一目标,至关重要的是健全完善司法办案监督制约和保障机制。《决定》明确提出“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检察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重点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以内部的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和外部的人大监督、社会监督为抓手,通过全链条体系化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机制,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名检察官。要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机制,综合运用人民监督、检察听证、专家咨询委员会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方法,给检察权“加把锁”,保障检察权公正、规范、廉洁、高效运行。要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将“管案”和“管人”相结合,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持续优化调整检察业务考核考评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激励、惩戒和保障机制。
加强适应全面深化检察改革需要的队伍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北疆检察铁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是推进一切检察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亦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能否落地见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能否全面落实的根本所在。强队伍,要强素质。高素质、专业化的办案能力,是高质效办案的前提。要健全分级分类覆盖“四大检察”的高质量政治轮训、业务轮训、以赛代训、互派挂职、同堂培训等机制。强队伍,要育人才。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检察事业的发展才能强劲有力。要培养干部,建好梯队,储备人才、培育高端,有意识地将优秀年轻干部、优秀人才放在吃劲岗位或急难险重的任务中磨练。强队伍,要汇精英。汇聚精英、留住人才,检察事业的发展才能后劲坚实。要抓好文化建设、党建和业务融合建设,研究提升职业认同感和单位归属感的举措,招揽各方精英共谋法治事业,让人才在严管厚爱、成长收获中定下心来、实干担当。强队伍,要强班子。领导班子是队伍的核心和灵魂。要以基层检察院的班子建设为重点,做好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建设规划。强队伍,要强基层。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石,检察机关的机构主体在基层、主要办案力量在基层、队伍主体在基层,因此,要以改革精神努力解决基层工作和队伍建设“老大难”问题。强队伍,要减负担。轻装上阵,才能集中精力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此,需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让基层能够凝心聚力高质效办案。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12/t20241209_67550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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