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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洱源县坚持党建引领,围绕巡察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巡察的工作思路,通过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堡垒作用、强化作风建设,将临时党支部打造为巡察战线“红色引擎”,使党员锤炼党性在一线、监督管理在一线、作用发挥在一线,有效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巡察干部战斗力。结合年度巡察工作要点,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载体,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的深化内化转化,切实增强巡察干部的政治担当和党性修养。每轮巡察前邀请党建、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巡察干部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2轮巡察,共发现医药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集体“三资”等领域各类问题829个,下发巡察建议书2份,推动被巡察单位制定588条措施,建立完善137项制度。

  强化堡垒作用,提升巡察干部凝聚力。按照“一轮一组建、一组一支部”原则,每轮巡察启动时组建以巡察组为单位的临时党支部,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交流研讨,认真学习被巡察党组织相关行业知识和政策法规,推动巡察干部掌握巡察监督重点,找准查找问题的切入点。通过组长领学快速引导巡察“新兵”透过现象看本质,迅速转变工作角色,更快更好地“上手”巡察工作。根据抽调人员自身专业特长,对基层党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经法规、项目建设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高巡察队伍的良好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精准发现问题打好基础。

  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巡察干部执行力。坚持把加强巡察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将作风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采取巡前谈话、巡中督导、巡后作风纪律评估等方式“全链条式”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巡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同时,要求各巡察组严守职责边界,严禁超越权限,严格按党内法规明确的方式和权限开展巡察工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

  张梅 杨丽萍(洱源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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